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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蘭州12月19日專電(記者屠國璽)蘭州市將從2013年起開始試行一項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的新政策,蘭州市城鎮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將能獲得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爲他們發放的貸款利息總額4至6成的貼息。
依據最新出臺的《蘭州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管理辦法》,蘭州市人均月收入低於甘肅省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購房者,在當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小於90平方米的首套住房時,將能獲得上一年度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4至6成的貼息。
按照試行辦法,家庭成員月收入低於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的,貼息額度比例爲上年度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40%,其中配偶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貼息額度比例將提高到50%;而家庭成員在貼息年度享受低保的,貼息額度比例可提高到60%。其中貼息額度最小不少於3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據瞭解,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的發放將經過申請、初審、審覈等多個階段,堅持先還後貼、年度審覈、動態管理、公開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