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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建築企業違法施工的處罰,不再是一次性罰款了事,而是會影響到其以後的“大生意”。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委瞭解到,爲了規範建築企業的行爲,本市從明年1月1日起,將建築企業的誠信記錄引入招投標機制。企業如果出現一次違法違規現象,將可能出現多次投標不中的情況。
此前,建築企業如果出現違規行爲,一般只會受到“立即整改”、“罰款”等行政處罰。即使企業非法分包、轉包,對建築房屋質量造成隱患,造成比較嚴重的社會影響,此前也不耽誤這家企業繼續攬活兒。而在新的《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及註冊建造師市場行爲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和《建設工程施工綜合定量評標辦法(試行)》中記者發現,以後的招投標中,不僅有“商務標”和“技術標”,還新增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信用標”。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商務標”一般是工程造價,“技術標”是企業要爲這個項目所配備的人員、設備等,最重要的“信用標”則出自一套對企業以前承攬項目進行動態評價體系,整個招標評標過程中,“信用標”將佔到5%-20%。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爲了保證公平公開,市住建委建立了一套“日評價”體系,目前每日監測1800家總包單位,未來將監測8000家施工企業。企業獲得一次“魯班獎”或“結構長城杯”,當日就能在信用體系中相應加分,但如果在工地中檢查出有違法違規行爲,無論是質量抽檢不過關還是建材堆放不合格等都會被相應扣分。所扣分數立刻顯示在系統中,這個分數就決定企業在投標時所獲得的“信用標”分數。所有的招投標體系中沒有一項爲人爲打分,計算機系統會根據最終測算得分自動評價出第一名。按以往經驗,招投標得分前三名一般只有1分左右的差距,引入“信用標”以後,企業既往行爲將成爲決定其是否能夠繼續招攬生意的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