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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建議】成立由國務院領導掛帥、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住房政策委員會定期研究商討和決定房地產調控和住房保障及改革問題;強化行政責任,及時處理一些頂風違規的人員和事件;對一、二、三套房實施差別首付和差別利率政策;開展取消期房預售制度的試點探索;積極創造房產稅開徵的各項條件;將開徵房產稅作爲解除限購令的一個條件和接續政策;重新界定普通商品房的標準,界定中等收入家庭資格,對符合收入和居住條件的中等收入居民給予購租普通商品房優惠支持。
今天中國社會科學院在北京發佈《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2~2013)》住房綠皮書。綠皮書提出,今後我國的住房市場調控,應該“把抑制房地產投機投資性需求作爲一項長期政策,堅決制止變相放鬆調控政策”,“將擴大房地產稅試點作爲穩定當前預期和深化住房綜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儘快做出全國範圍內徵收房地產稅的時間表”,“鼓勵地方政府探索開徵住房空置稅,探索降低住房空置水平的政策手段”。
由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城市與房地產經濟研究室和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的專家們編制的住房綠皮書,對2012至2013年的中國住宅市場體系做了全面系統的分析、預測與評價,並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
住房租金漲幅高於CPI
綠皮書分析了2011年第四季度以來我國住房市場總體走勢:降中有升,大致經歷了三個不同的階段:2011年第四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房地產理性迴歸;2012年6~8月,房地產市場出現反彈的波折;2012年第三季度之後,延續溫和地回暖。
2010年以來,住房租金出現持續較快速度的上漲。2012年6月開始,租金漲幅已經高出CPI的漲幅。2012年9月,租金指數同比上漲3.2%,較CPI漲幅高出1.3個百分點。
完善調控目標責任制度
綠皮書提出,我國的房地產調控目標責任制度有待完善。因爲在此次調控中,第一,問責沒有兌現,沒有公佈2011年各地完成調控目標的情況,沒有追究未實現者的責任;第二,2012年中央有關部門沒有延續2011年各城市確定調控目標的要求,使得問責制無法實施;第三,針對一些城市變相放鬆調控政策的行爲,僅採取制止措施,沒有進行責任追究。
房地產調控應打持久戰
綠皮書提出了2013年的調控原則:在價格上,要確保穩定,力爭理性迴歸,價格較低城市的房價增幅不得超過經濟增長率,較高城市的房價應下降;在銷售上,力爭穩步增長,尤其是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銷售比例上升;在投資上,總體適度減緩投資,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投資穩步快速增加。“房地產調控應實施打持久戰,持之以恆,毫不動搖。” (駐京記者楊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