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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史上最嚴格“老房子”保護法規即將施行,今後,再敢擅自拆毀優秀歷史建築者,將面臨五重處罰,最高罰50萬還難逃追責。昨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獲悉,《武漢市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獲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明年2月1日正式實施。
鑑於擅自遷移、拆除優秀歷史建築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條例》定下“五重處罰”。第一重:由房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恢復原狀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對單位處於二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第二重:逾期不恢復原裝或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房屋主管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責任;第三重: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第四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五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確因國家重點工程、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或面臨嚴重損毀危險等情況,對優秀歷史建築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或拆除的,由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市房屋主管部門會同市規劃、文物主管部門審查,專家委員會評審後予以公示,報市政府批准。
目前,武漢市確定了10片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包括江漢路及中山大道片、青島路片、“八七”會址片、一元路片、曇華林片等5片歷史文化街區,及首義片、農講所片、洪山片、青山“紅房子”片、珞珈山等5片歷史地段。這些歷史文化風貌街區的規劃必須向社會公示,如有人違反,可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