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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這天大家都處處留心陷阱,擔心被整蠱。可這買房時遭遇的“愚人節”整蠱,您又留心了多少?小記根據近期讀者朋友們反映的各種商品房買賣陷阱總結出下面幾個常見陷阱,一起說說面對這些購房陷阱時,我們怎樣見招拆招。
常見陷阱一:
“只准結婚,不準離婚”
落不落訂,實際上主動權在購房者的手中。可是,落了訂,售樓方通常都會表示,之後必須交購房款了。
應對絕招:購房者一定要看到現樓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按照現行的規定,開發商必須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銀行簽好協議,這時候,開發商的售房資金就會受到政府的控制,才能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這個證明,就基本保證了你買的房子不會“爛尾”。
常見陷阱二:
“天上掉下大餡餅”
這類陷阱通常表現爲“購房返租,以租金抵購房款”“購房送全屋傢俬”“購房送豪華裝修”等,購房者通常看到這些優惠就被迷昏了。
應付絕招:有句俗語說得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時候,要明白自己想要買的是什麼,自己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能力,從而根據這兩條來決定自己應不應該買房,應該買什麼樣的房子,而不是盲目聽信售樓方的所謂優惠。
常見陷阱三:“夾帶走私”
開發商在跟購房者籤商品房預售契約時,同時塞給一個“補充協議”。注意了,這個“補充協議”,通常只對開發商一方有好處。
應對絕招:所有購房者請注意,要堅持只籤格式契約,如果一定要籤補充協議的話,要看清條款,一定要讓這個補充協議對自己產生有利的影響。
常見陷阱四:
“門外風光不見了”
開發商常常吹噓自己的樓盤環境如何優美、配套設施如何完善,但是這些又都沒有寫在合同上。到了交樓的時候,購房者通常都會發現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應對絕招:買房的時候,在落訂之前,先到規劃部門去查詢一下,看看實際規劃情況,那纔算是“眼見爲實”。
常見陷阱五:
“夾生飯煮了餵你吃”
開發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給你發出收樓通知書。但其實,這樣的房子,可能還沒建完呢。然而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你收了樓之後,就等同於對樓宇質量的認可。
應對絕招:收樓前先要開發商出示該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