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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內人士這樣撰文闡述:奢侈品代表的是一種生活方式與人生態度,擁有奢侈品絕不僅僅是一擲千金地擁有某些物品或享受某些服務,而是追求最美好事物的全過程。它分爲三個階段:一是創造財富的奮鬥過程,二是追求唯美的選擇過程,三是精緻生活的體驗過程。
以此標準衡量,中國式的奢侈品消費許多都與之大相徑庭。
一是根本沒有“創造財富的奮鬥過程”。許多年輕人購買奢侈品,花的並非自己的錢——或是父母給的,或是向父母索要的。花父母的錢給自己買,在中國“龐大而年輕的新興消費羣體”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還有相當一部分奢侈品消費者是買來給別人用的,即用來送禮的,也就是說,許多奢侈品的享用者是“別人花錢自己用”——受賄來的。近來因被網友曝光而落馬的“表哥”、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擁有的名錶數以十計;媒體報道的遼寧撫順市政府原副祕書長江潤黎,據說專門有座190平方米的宅子用來存放奢侈品,其中包括48塊名牌手錶、253個名牌手包、1246套高級名牌服飾和600多件金銀首飾……奢侈品成了腐敗的“介質”,是“中國式消費”的典型特徵之一,腐敗官員的窮奢極欲令人震驚。
二是沒有或無法“追求唯美的選擇過程”。在境外“掃貨”的國人,購物的過程常可用“掃蕩”、“搶購”來形容,選購場面時常如同打仗一般,何談“唯美”?
三是享受不到“精緻生活的體驗過程”。在中國,拎着大牌手包擠公共汽車、擠地鐵已成爲一道獨特景觀,爲買一個名包或高檔進口化妝品省吃儉用幾個月的、使用奢侈品的同時體驗着或艱辛或粗糙生活的大有人在。
可以說,爲面子、爲攀比的“炫耀性消費”仍是當今我國奢侈品消費羣體的一大特徵。
在中國人以往的概念裏,奢侈品幾乎等同於貪慾、揮霍、浪費。如今,人們的觀念已發生了極大改變,擁有奢侈品逐漸成爲展現個性與發展自我的一種標榜和主張。但由於上述特點的存在,我國的奢侈品消費中仍充斥着貪慾、炫耀、揮霍與浪費。
貧窮的中國與奢侈的中國,顯然都不是我們所要的。用自己的勞動換取健康、和諧、美好的生活,才應是13億中國人的理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