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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記者獲悉,國家住建部最新公佈第二批64個利用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試點城市,濰坊位列其中。
據瞭解,2010年1月,住建部批覆首批28個試點城市,實行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按照中央政府規定的模式,試點城市在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餘資金用於支持保障房建設。
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既是拓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來源的有效途徑,也是住房公積金收益增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徑,可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互促共進。
根據有關規定,試點項目必須列入省級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和當地年度計劃,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
資金使用安全是市民最爲關注的內容。對此,濰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住房公積金所撥貸款專款專用,嚴格用於經批准的試點項目,不挪作他用。項目開始銷售後,銷售收入也將全部存入專戶,不得隨意支取。在資金運行上,採用全國統一的項目貸款運行平臺聯網操作,每一項貸款使用都受相關部門的監督與審覈,確保資金科學安全使用。(記者於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