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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設計單位違反《條例》規定,出具正式的設計施工圖紙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觀點地產網訊:8月28日,《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提交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三審,該《條例》在增加條款中提及,對設計無證建築最高罰款5萬元,對符合需求和法定條件的鄉村建設將予以許可。
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小清在報告中表示,有人要求建設工程設計單位不得為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出具正式的設計施工圖紙,將有助於進一步加大源頭控制違建的力度,建議補充禁止性規范,即規定設計單位不得為違法建設出具正式施工圖紙。
對此,《條例》規定,建設工程設計單位不得為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出具正式的設計施工圖紙。如果建設工程設計單位違反《條例》規定,出具正式的設計施工圖紙的,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條例》增加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將已立案的違法建設及處理情況在當地單位網站上公布的規定,公告期不得少於30天。
公告期屆滿,仍無法確定責任人或者責任人拒不接受處理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或者鎮人民政府依法將違法建設強制拆除或沒收。無法確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建設,可以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手續後依法予以拆除。
據了解,廣州部分地區十多年沒有發過鄉村建設規劃方面的許可證,而這在客觀上給部分農村居民的房屋建設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因此,《條例》草案三審稿中擬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鄉規劃、國土房管、建設等部門,建立實施鄉村建設行政許可的常態化管理機制,根據村民居住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需求,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許可。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