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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本報報道了三水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新政。這項政策規定,超過2/3的產權人同意補償方案,政府就可以發佈徵收決定,而無須召開聽證會。連日來,這一政策在本地論壇上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稱,此前政府對聽證會是否召開沒有明確規定,政策有一定進步意義;更多網友則對“2/3”的比例提出質疑,認爲60%多的業主同意就可以拆遷,比例太低。
佛山市政協委員、律師徐玉發表示,根據《物權法》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不能因爲2/3的業主同意,就剝奪了其餘1/3業主的所有權。
是否聽證,至少有了明確規定
在本地論壇上,有網友將三水的政策與佛山,以及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對比,發現三水的政策其實是對佛山,乃至國家法律法規的細化,有進步的一面。
網友“zhanyanluo”說,對於房屋的徵拆是否要開聽證會,之前都沒有明確的規定,聽證會到底開不開,怎麼開,老百姓都不知道,有時候糊里糊塗就發現房子要拆了,卻沒有機會發表意見。現在至少有了明文規定,2/3以上的業主同意,纔可以不開聽證會。有規定總比沒有強。
網友“sswens”表示,規定一定的比例,應該是考慮到了城市發展的成本,“像三水的大旗頭古村,就是因爲有些業主出國了,無法徵收,遲遲發展不起來。這種政策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防止地方發展陷入膠着狀態”。
這讓剩下的1/3業主情何以堪?
“我很想知道,出臺這個文件的時候,有沒有聽取老百姓的意見。”在本地論壇上,網友“快樂的兔子”發出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政策的制定者正好自己碰上這種情況會怎麼想,怎麼辦?他們一定是那同意的2/3嗎?”
對此,網友“sswens”迴應:“就怕現在不徵求意見,到時有1/3的釘子戶出來拉橫幅,依舊無法實行,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網友“小囫”也表示,2/3的人同意後,剩下的1/3的人情何以堪?該如何“安撫”他們,或許是政府更需要考慮的問題。
“業主當中雖然難保有釘子戶,但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機會。”網友“zhanyanluo”說,不能因爲2/3的人同意,就剝奪了其餘業主的權利。
即便只有幾戶不同意也應聽證
佛山市政協委員、律師徐玉發表示,在佛山市的相關政策中,只是規定1/2以上被徵收人不同意的,一定要召開聽證會,但對於何種情況可以不開聽證會,並沒有明確規定。在三水區的邏輯中,如果能收集到2/3產權人同意的簽名,那就意味着,不同意的產權人不會超過1/3,也就達不到佛山市規定的聽證會的門檻。
他表示,從這一點來看,三水出臺的政策與佛山的並不衝突,但2/3這一比例不夠合理。他說,政府之所以提出2/3這個比例,可能是參考了《物業管理條例》,該條例規定,2/3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聘請物業公司。但房屋徵收涉及到私有財產的處分權。
徐玉發還說,聽證會的規定來自《行政訴訟法》,根據法律,涉及到公民的實體處分權,都應該進行聽證。因此,即便有少數幾戶不同意,政府也應該召開聽證會。
收房前會評估社會穩定風險
三水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出臺前已經徵求了各鎮街和各部門的意見,並且在房屋徵收之前,會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由國土城建水務局會同宣傳、社工、信訪、維穩、公安等多個部門,以及鎮街和村居委,進行評估論證,並提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建議。
此外,房屋徵收項目涉及被徵收人300戶以上的,需要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記者/鄭道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