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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緣起
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安居北京”發佈了一條微博,給出了外地在京工作者購房資格政策的官方口徑。
微博稱,一些外地在京工作購房人糾結於購房資格政策“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到底五年按月還是按年計算,中間有斷年、斷月情況該怎麼辦?我委與地稅、人力社保等部門確定的政策口徑是:
“連續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年費不能中斷,補繳無效。如:2012年提出的購房申請,應從2007年至2011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是指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繳納養老保險,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按照這一解釋,連續5年納稅證明,實際上指的是不能斷年,但可以斷月。也就是說,如果想在2012年購房,2008年—2012年這5年,每年只要有一個月曾繳納過個人所得稅即可,可以有繳納月份不連續的情況,但每一年都要有交稅記錄,不能斷年。
這一解釋出臺,不少意向購房者提出疑問:“以前5年納稅證明不是不能斷月的嗎?現在放鬆了?”
住建委稱政策沒有變化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解釋稱,以前政策就是這樣執行的,由於平時諮詢的人太多,這次只是給大家解釋一下。
北京住建委官方微博“安居北京”在回答網友的提問時也表示:“政策還是那個政策,實質上是老政策的解讀版,之前也是這麼執行的,只是很多人諮詢,所以將三個政府部門的政策歸納解讀而已。”“一直都有,是有些網友不明白,給大家再解讀一下,不是新政策。”
北京房地產業協會祕書長陳志也否認了北京樓市暗中放鬆的說法,陳志認爲,這只是北京住建委明確了限購政策的執行細節。
記者採訪到具體負責各區縣購房資格審查的朝陽區住建委、昌平區住建委等,這些部門均表示,政策確實沒有變化,只不過以前購房者都不太明確而已,有很多這種情況的購房者資格審查都是通過的。另外,記者從我愛我家、鏈家地產等二手房中介專門負責購房資格審查的權證覈驗部門得到證實,在此細則發佈之前,確實是按照“可以斷月、不能斷年”的標準審覈5年納稅證明的。
在“安居北京”微博上,也有網友表示:“可以斷月,每年至少有一次繳稅就可以了。我的就是這種情況,審覈通過了。”
被“誤限購”羣體獲解救
這一“遲到”的解釋,讓一些糾結於無購房資格的人如釋重負。有人驚呼“原來自己是有資格購房的啊!一直以來,以爲自己被限購了。”不過,這一執行細則的發佈是通過北京住建委的官方微博,而沒有通過正式通知或發佈會的形式發佈,顯得有點“低調”。
近日,記者在多個樓盤售樓處瞭解到,有不少人目前仍被“誤限購”當中。在位於通州的合生·濱江帝景項目售樓處,一對正在看房的年輕夫婦表示,對此細則的發佈並不知情,“10月份我社保將滿5年,本來一直等着這個呢。要是按納稅5年,其實我是符合的。”年輕男士說。
“政策出臺的時候爲什麼不解釋呢?恐怕害了好多人錯過了去年底的購房機會吧?又在這會兒房價一路高歌的時候,出這種類似於鬆綁的微調政策,不能理解。”
記者發現,北京的限購政策對“社保”和“納稅”的要求在文字表達上是一模一樣的,都是“連續5年”,但卻給出了不同的解讀。這給衆多意向購房者造成了困惑。
業內觀點
胡景暉:對市場幾乎零影響
不過,細則發佈後,也有一些人借信息混亂之際混淆視聽。有位於通州的某項目趁機給意向購房者發短信:“好消息:5年納稅證明可以斷月了,每年只須交一次即可購房!”
對此,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細則公佈之前,有一些私下代繳社保、代繳個稅的機構,爲了招攬生意,故意把5年納稅的要求解釋爲不能斷月,甚至有一些中小二手房中介,都是這樣做的。”
胡景暉認爲,細則公佈以後,能夠釋放的購房需求可以說幾乎爲零。“很難評估所增加的購買量,況且這一解釋剛剛正式公佈。”
對於那些誤以爲自己被限購的人羣,以及這一細則發佈後仍有不少人不知道自己已符合購房條件,胡景暉說:“如果是特別需要購房的剛需羣體,總會通過各種方式證實自己是否具有購房資格,誤以爲被限購的大部分應該都是購房需求不是那麼強烈的。因此,可以說,這次政策進一步明確,對市場幾乎是零影響。”(記者陳靜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