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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35元的停車服務費包括哪些內容?
物業新規中第二十條有明確規定:停車服務費包括車庫、車位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共責任保險等發生的費用。如果物業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業主可以向各區房管部門物業管理科投訴反映。各區物業管理科將覈實情況,如反映屬實,該物業單位信用檔案將會留下污點記錄。
各區物業服務投訴電話如下:歷下區:86568248;市中區:82078584;槐蔭區:87086012;天橋區:86922190;歷城區:88112990;高新區:88871646。業主也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
問題二:指導價是否適用所有小區?
濟南市房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重點約束的是8月1日以後開發商在新建樓盤時選聘的物業,主要是一些將開盤銷售的新建小區。
“有一個誤區要澄清,並不是所有小區的物業收費都要執行政府指導價。”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新辦法,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而對於非普通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合同約定。“新的辦法主要是約束開發商的前期物業”。
一些入住時間很長的成熟社區或老小區,在收費調整上需要業主委員會參與,通過協商來確定價格。如果沒有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物業價格想要發生改變,這得由業主大會或業主聯席會議來決定。
問題三:地下車位只售不租誰來監管?
對於地下車位只售不租的現象,濟南市房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稱,《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有明確規定:業主、物業運用人要求承租車庫的,建立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爲由回絕。“問題是,目前沒有相關規定,開發商如果是隻售不租,會有怎樣的處罰措施。這個還是空白。”該負責人說,目前各個區正在做調研,大約有幾十個小區存在這種問題。然而,儘管大家都知道這種現象沒道理,但究竟如何治理?誰來治理?卻成爲一個新的難題。“車位只售不租,牽扯到房管、物價、規劃、交通等多部門,需要協調來解決,沒有明確哪一個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