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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地產網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東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根據《通知》,國務院原則同意修訂後的《東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通知》指出,到2020年,東莞全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9.56萬公頃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內。
同時,要嚴格控制中心城區用地規模,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要以調整、改造、挖潛為主,建設用地擴展應優先利用閑置地、空閑地,盡量不佔或少佔耕地。到2020年,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3平方公裡以內。
另外,《通知》還要求,東莞市要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2006年至2020年,東莞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要控制在4000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不少於4000公頃。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於32472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29031公頃。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