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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雅居樂稱爲“鬼斧神工自然天成”的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幾乎佔據了海南最美海灣之一——清水灣最好的地段,而這個“國際頂級濱海球場”也着實給清水灣項目的銷售增色不少。不過,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調查發現,雅居樂在海南的分公司——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並不包括高爾夫球場。
國土部早在2004年就發文禁止報建高爾夫球場,雅居樂2006年拿到清水灣地塊,這個高球場卻能順利獲批,不免讓人產生懷疑。
高球場圈地逾2300畝
位於海南省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大道一旁的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在雅居樂看來是“兼具觀賞性與挑戰性的國際頂級濱海球場”(據清水灣高爾夫球會的宣傳資料)。
該球場會所的一位接待人員介紹稱,球場共有兩處,分別爲A場和B場,在球場內,高爾夫球場標誌性的沙坑、球道清晰可見。
會所提供的文字資料顯示,該球場系某美國著名公司設計,其中A球場佔地面積1291畝,人工湖面積則達到71982平方米,而B球場佔地面積則爲1141畝,人工湖面積8.1萬平方米,且爲“18洞世界錦標賽級高爾夫球場,並配備18洞燈光”。由此不難得出,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的佔地面積超過2300畝。上述兩個球場共包括3座18洞的標準球場。
除標準的高爾夫球場之外,位於會所的正對面,還建有一座練習場,資料顯示,該練習場系“擁有19個打位的燈光練習場”。
記者獲悉,該球場周邊配套除一座國際會議中心、世界奢華品牌專營店匯聚的商業街、超豪華貴族遊艇會之外,還包括多達6家的國際頂級品牌酒店,其中萊佛士酒店已在建設中。
當然,與其他高球場項目類似的是,雅居樂在其周圍開發的更多的依然是住宅項目,其中就包括海景、高爾夫景、山景別墅以及洋樓。
據搜房網資料,清水灣蔚藍高爾夫組團已開售,濱海果嶺洋房均價22000元/平方米,酒店式公寓28000元/平方米,別墅售價則高達40000元/平方米。
雅居樂方面的資料顯示,海南清水灣綜合項目的總佔地面積爲1.5萬畝,目前已開發完成超過300萬平方米,換言之,清水灣高球場的佔地面積已經超過已完成開發量的一半。
違反國土部禁令
清水灣項目是雅居樂花費重金打造的綜合性旅遊項目,其項目相關負責人曾在去年表示,該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100億元。
從2007年開始,雅居樂就不遺餘力地在陵水縣拿地,其公告顯示,雅居樂前後3次分別以10.18億元、9億元以及5億元的代價拿到多幅地塊,總佔地面積超過450萬平方米。
雅居樂2008年年報顯示,截至2008年4月份,雅居樂爲清水灣項目所圈定的地塊佔地面積已經接近740萬平方米。
對於這些地塊的用途,雅居樂公告顯示的是“住宅及配套、商業及辦公、酒店”,並未明確提出開發高爾夫球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上述地塊的出讓記錄得出,雅居樂獲得該地塊的用途爲“旅遊”,建設項目包括頂級酒店和旅遊度假區。
上述信息中並未明確雅居樂獲得的地塊是否允許開發高爾夫球場。對此,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國家規定,“旅遊用地”並不包括高爾夫球場,如果要報建高爾夫球場,開發單位需要單獨立項。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報建高爾夫球場,在土地性質中應該是要明確註明的。
實際上,早在雅居樂拿地之前的2004年,建設高爾夫球場就已經不是被允許的。
2004年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有關新的政策規定出臺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准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在此之前未按規定履行規劃、立項、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建設審批手續而擅自開工的高爾夫球場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尚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許動工建設。
2007年,雅居樂拿到清水灣項目用地之時,國土部的“禁令”已經生效,這也就意味着,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已經違反了國土部的相關規定。
但對於這樣一個佔地面積超過2300畝,佔據了所謂的“最美海灣”高爾夫球場,一旦建成,受關注程度勢必不可小覷,當地監管部門爲何敢於批准這樣的項目?截至發稿前,陵水縣和海南省國土部門並未給出解釋。
公司經營範圍不包括高爾夫
按照國土部的“禁令”,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已涉嫌違規開發,開發商理應無法獲得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資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的情況印證了這一推斷。
海南省工商局資料顯示,於2006年9月4日登記成立的“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1億(港元),經營範圍包括“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10、0011、0012、0013、2007-014、2007-018號地塊(即清水灣項目地塊)的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養老項目、旅遊項目、溫泉項目開發,農業、高科技產業、海洋生物項目開發,賓館、酒店開發管理,建材、裝飾材料、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和經營”。
此外,雅居樂年報數據顯示,雅居樂佔有上述“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雅居樂)”100%的股權,意味着海南雅居樂系雅居樂在海南的全資子公司,清水灣項目的實際開發商即是海南雅居樂。
從上述資料不難看出,海南雅居樂的經營範圍並不包括“高爾夫球場”,廣東浩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髮指出,上述登記資料中的“旅遊項目”等並不能包含高爾夫球場,由於近幾年國家對高爾夫球場的開發、經營監管十分嚴格,在工商登記資料中,如果被允許經營高爾夫球場,則應該特別註明。
徐玉發認爲,按照工商登記資料,雅居樂實際上已經超越了法定的經營範圍,屬於違規經營。
對於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爲何能獲批以及被許可經營,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簡毓萍表示“正在休假中,對相關情況不是很瞭解”,記者隨後向雅居樂方面發出了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前,並未獲得回覆。
高端住宅“反哺”球場鉅額投入
在宋丁看來,無論是違規開發還是違規經營,高爾夫球場的違法案例在全國來說數不勝數,目前全國範圍內大大小小的高爾夫球場已經超過700家,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數量。
是什麼原因讓衆多開發商敢於鋌而走險,宋丁認爲,開發高爾夫球場實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般來說,開發商都會在高爾夫球場周圍開發一些配套項目,如星級酒店、別墅豪宅以及其他商業配套等,借高爾夫球場來拉動銷售,同時“反哺”高爾夫球場的鉅額投入。
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的情況正是如此,前述所謂“國際會議中心”、“超豪華貴族遊艇會”、“國際頂級品牌酒店”以及別墅洋樓等,正是分佈在高爾夫球場周圍的配套項目,其中,位於球場旁邊的“蔚藍高爾夫”組團的別墅售價高達40000元/平方米,是該項目整體均價的兩倍。
新浪房產的資料顯示,“蔚藍高爾夫”組團總建築面積爲387292.23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23幢,共2253戶,建築面積252168.85平方米,低層住宅411幢,建築面積87328.47平方米。
按照該組團最低22000元/平方米的均價估算,處於高爾夫球場周圍的“蔚藍高爾夫”組團的銷售額預計會超過75億元。
“一般情況下,高爾夫球場周邊配建200至300套別墅是很正常的”,宋丁指出,雖然高爾夫球場消費較高,但還是需要一些常住的會員來維持運營,在其周邊配建別墅或者酒店式公寓就是出於“留”住會員的目的。
按照宋丁的透露,一座普通的18洞標準球場的總投入大約在5000萬元左右,但如果配套更好的話,則不下億元,由此看來,清水灣高爾夫球場擁有的3座18洞的標準球場的投入至少在3億元。
即便如此,相對於周邊高端住宅的銷售額而言,3億元也只是一個“零頭”。
宋丁指出,如果沒有周邊配套的收入,僅僅依靠會員來打球,“高爾夫球場的投資回報期會很漫長”。(記者徐學成發自海南陵水據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