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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到廣東某地級市的規劃局交流一個重點項目的規劃指標問題。當地規劃局官員的看法,頗令我意外和吃驚。 “我們不希望做大量的高層超高層建築,變成吸納廣州人來居住的大樓盤,變成廣州的解困小區和安居工程……”
“希望大力發展旅遊、休閒、會議等功能,不鼓勵大量增加人口,加大城市負擔……”
地級市的規劃部門,現在開始重視長遠的規劃思路,不再是“開發商說怎麼辦就怎麼辦”。
回到廣州,恰好看到媒體鋪天蓋地報道廣州金融城的規劃方案,爭論的焦點之一是:地標式的超高層建築要不要建?
欠缺“城市地標”的城市當然急需地標,但廣州已不是這個階段。
從節能、經濟性、未來使用的實用性等方面考慮,搞地標式超高層,實在不是最佳的選擇。
但今天廣州的金融城,一點也離不開“地標”。沒有地標,金融城就會變爲珠江新城的“新增部分”,了無新意。地標建築,在當前可以拉動土地升值,爲“城市經營”提供動力。地標建築的模式,也能帶動周邊土地升值……
在今天的中國,有誰能抗拒地標的誘惑。財大氣粗的集團願意投資,開發地標可能並不虧錢。例如原來被認爲將“入不敷出”的珠江新城某地標,投資75億,現在評估值是150億,投資商已安全着陸。
到2012年,能投資100億以上的企業,已經不少。在廣州搞600米的地標,建築資金、技術、市場都不成問題,城市發展需要新亮點,金融城建超高層新地標,似乎是“必然的選擇”。(趙卓文知名房產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