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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地產和土地市場出現的一些波動,雖並未改變市場整體格局,但市場運行的複雜性和不穩定性在增加,房地產市場調控仍然處在關鍵時期,任務還很艱鉅。對此,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有清醒認識,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放鬆,密切配合做好各項工作,不斷鞏固調控成果,堅決防止房價反彈。
——《關於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
作爲房地產市場的“風向標”,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在近期出現了明顯的上漲——國家統計局18日發佈的報告顯示,6月份我國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有25個,比上月增加了19個。
2012年以來,我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數量,從1月份的0個,到2月份的4個、3月份的8個,再到4月份的3個、5月份的6個,繼而增加到6月份的25個。是哪些因素促成了6月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的大面積返漲?在經歷了“紅五月”、“紅六月”的市場活躍之後,房地產市場是否將出現實質性回暖?這一輪漫長而堅決的調控又將何去何從?
多重因素導致6月漲勢
樓市調控仍在關鍵時期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高級統計師馬曉明指出,6月份,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數量雖然繼續有所增加,但環比上漲的城市數量也增加較多。
馬曉明分析,從同比數據看,大部分城市房價仍然低於去年同期水平。6月份,我國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數量佔比均超過80%。
一線城市中,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分別同比下降了1.3%、1.9%、1.6%和2.5%,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分別下降了2.8%、1.5%、1.0%和2.4%。
“這表明,經過艱苦不懈的努力,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總體上得到有效遏制,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了明顯成效。”馬曉明認爲。
在房價同比數據繼續走低的同時,反映價格最新變動情況的房價環比數據出現了新變化。
從環比數據看,6月份我國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價格上漲的城市數量均有所增加。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有25個,環比上漲的城市數量比5月份增加了19個;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有31個,環比上漲的城市數量比5月份增加了13個。
一線城市中,北京、上海和廣州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6月份分別環比上漲了0.3%、0.2%和0.2%。深圳雖然環比下降0.1%,但降幅比5月份收窄。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的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分別環比上漲了0.2%、0.2%、0.5%和0.2%。
“近幾個月來,在房地產開發商以價換量銷售策略影響下,市場成交逐漸活躍。在成交量放大的同時,6月份一些城市房價出現環比上漲。”馬曉明指出。
馬曉明分析,這其中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利率下調,購房成本下降,購房人的經濟負擔有所減輕,部分人的購房意願增強。
二是隨着前期累積的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有所釋放,特別是市場對房價走勢的預期出現一些變化,擔心房價反彈。
三是部分樓盤在以價換量獲得較好的銷售業績後,取消折扣優惠,甚至調高價格。
由此可見,6月份一些城市房價環比上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並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馬曉明認爲,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仍然處在關鍵時期,調控任務還很艱鉅。必須毫不動搖地繼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各項調控工作,把抑制房地產投機投資性需求作爲一項長期政策,防止變相放鬆購房政策,要促使房價合理迴歸,絕不能讓房價反彈,造成功虧一簣。隨着這些政策的再次明確,我國住宅價格變動將會趨於理性。(半月談網/記者劉錚王希)
國土部住建部緊急通知:不斷鞏固調控成果,堅決防止房價反彈
7月19日,中國國土資源部召開視頻會議,就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以下稱《通知》)進行部署,要求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放鬆,密切配合做好各項工作,不斷鞏固調控成果,堅決防止房價反彈。
通知指出,近期房地產和土地市場出現的一些波動,雖並未改變市場整體格局,但市場運行的複雜性和不穩定性在增加,房地產市場調控仍然處在關鍵時期,任務還很艱鉅。對此,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有清醒認識,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放鬆,密切配合做好各項工作,不斷鞏固調控成果,堅決防止房價反彈。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落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作爲下半年的重點工作,應保盡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並以提高計劃完成率、增加有效供應爲首要目標,進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力度。
從7月開始,國土資源部將對保障新安居工程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實行月度指導,對落實情況較差的將予以通報,年底對各省(區、市)進行目標責任考覈。下半年各地要密切跟蹤市場形勢,切實把握好土地出讓節奏、時序和價格,防止出現商服和住宅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破壞市場穩定。
根據通知,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價專業評估和集體決策程序,合理確定起始價、底價,在土地出讓前還應全面分析、研判市場形勢,對可能出現高價地的要及時調整競價方式,制定出讓方案和現場預案。
對預判成交價格創歷史總價新高、或單價最高,或溢價率超過50%的房地產用地(包括商服、住宅或商住綜合),及時調整出讓方案,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或配建保障房、公共設施等辦法出讓土地。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得擅自調整放鬆要求。已放鬆的,要立即糾正。《通知》還重申了已有的房地產用地管控政策,並要求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半月談網/記者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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