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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主由於不清楚成都市有關購房契稅優惠的相關政策,在購房過程中時常被開發商忽悠,最終讓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那麼成都市的契稅政策是怎樣的呢?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購房者才能夠享受1.5%的購房契稅優惠呢?本報記者爲此展開了調查。
業主投訴:
爲啥要補交1.5%的契稅優惠?
日前,本報房產維權熱線頻頻接到郫縣某小區的業主投訴,稱開發商涉嫌欺詐,在賣房時,開發商宣傳他們的項目能享受契稅優惠,可以按照1.5%的優惠政策繳納契稅。但日前,開發商卻突然通知業主,因爲不符合成都市的契稅優惠政策,需要補交1.5%的契稅。多數業主認爲開發商此舉涉嫌欺詐銷售。
“我們就是怕開發商到時候不認賬,專門把契稅可以享受優惠的對話錄下來了,作爲日後維權的證據。不知道這樣的錄音是否可以作爲證據,向開發商維權?”在衆多的投訴業主中,王大爺在電話中向記者諮詢相關的維權問題。
根據廣大業主提供的信息,華西都市報記者陪同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趙軻律師一起,來到位於郫縣紅光鎮的該小區。通過調查和查看購房者的相關購房手續,記者瞭解到該項目的開發商在銷售該小區房源時,確實向購房者宣傳並承諾了購買該小區房子,能夠享受繳納1.5%的契稅優惠政策,並按優惠比例預收了契稅。
但在今年六月,該小區業主突然接到開發商的通知,他們項目不能享受契稅優惠政策,業主應該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補繳1.5%的契稅。衆業主則認爲開發商的舉動,已經涉嫌欺騙購房者,紛紛拒絕補繳1.5%的契稅。
律師說法:
滿足四大條件才能享受1.5%契稅優惠
對此趙軻律師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根據成都市的相關政策,成都市目前的基準契稅稅率爲3%。由於契稅是國家稅務部門徵收的,因此在現實中,大多數情況是購房者是將契稅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代收,最終需要以購房者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趙軻律師還介紹,根據成都市目前的契稅繳納政策,要享受契稅優惠需滿足四大條件:第一是要求首套房;第二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第三是單套房屋的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
(含144平方米);第四是購買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公佈的同一範圍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倍以下。因此,只有滿足了上述四大條件的房屋業主,纔可享受1.5%的契稅優惠。
律師答疑:
開發商承諾不算契稅繳納要看政策規定
對於郫縣紅光鎮該小區業主的投訴情況,趙軻律師認爲,之所以該小區業主情緒激動,無法接受開發商發出的補繳契稅通知,主要是因爲開發商事前給購房者作出了可享受優惠政策的承諾,而且購房者大多預交了契稅,造成購房者已經認定自己享受契稅優惠的事實。而實際上開發商代收契稅和實際繳納契稅之間存在時間差,實
際繳納契稅的時候發現該小區的房屋並不符合上面提到的四大條件,無法享受優惠。因此發生業主集體投訴的情況。
趙軻律師指出,如果購房者查看購房合同比較仔細,則會發現他們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中,有這樣一條約定:“契稅按國家規定享受優惠,具體繳納金額按國家政策確定”。雖然很多業主忽略了該條約定,但該條規定的出現,就是明確地告訴購房者,小區房屋可能會享受成都市的契稅優惠政策,但最終能否享受,還需要看項目能否滿足成都市關於契稅優惠的條件。而廣大業主投訴的這個小區,則明顯不能滿足契稅優惠的四大條件,因此不能享受契稅優惠,廣大業主也必須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補繳相關契稅。
趙柯律師說,如果廣大業主能夠提供證據,證明開發商在銷售房子時承諾,如果購買他們項目,只按照1.5%收取購房者契稅。如果不能享受契稅優惠政策,那需要補繳部分由開發商承擔,那麼該小區的購房者就可以不補繳這1.5%的契稅,而由開發商統一向相關稅務部門補齊小區的全部契稅。華西都市報記者江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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