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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樓盤旁邊竟然堂而皇之地冒出一個虛假售樓處,假售樓處打造者郭某利用銷售便宜內部房的噱頭,竟然售出了10套房子,獲利100餘萬元。然而,郭某將騙來的錢財大部分都購買了彩票,結果打了水漂。
僞造投資合同散佈售房信息
2012年2月,走進山大路派出所的那一刻,張強(化名)不知道自己支付的12萬元購房款能否要得回來。對於自己購房的經歷,張強在事後很長時間才發現裏面陷阱重重。
今年52歲的郭某曾經在歷城區荷花路開了一家公司,後來,郭某由於經營不善導致公司資金出現短缺。爲了能夠搞到錢,郭某走上了詐騙的道路。
2009年底,郭某發現王舍人鎮一個村莊正在進行舊村改造,他找人刻了一枚該村莊的假印章,僞造了一份投資合同。合同內容大致爲,郭某爲這個村莊舊村改造投資187萬元,該村將會給郭某42套樓房。從此,郭某便拿着這份有印章、手印的投資合同開始進行詐騙。
爲了讓購房者相信自己,郭某租了該村在建樓房附近的一間門頭房,裝修成售樓處。同時,他向周圍朋友親屬散佈消息,稱其手中有便宜的樓房可賣,並且委託部分熟人向其介紹購房者。
騙來100多萬元買彩票打了水漂
當時正急於購房的張強認識劉某,從其處獲知可以買到便宜的房子。爲了讓張強相信,郭某還親自帶着張強來到村裏的在建樓盤,並且進到樓內看了房子。發現房價確實比周邊便宜,張強便決定購買一套房子。
最初,張強交給郭某2萬元的定金,並且簽訂了《預售樓房(定金協議)》。大約一個月後,張強將10萬元的購房款交給了劉某。隨後,劉某通過銀行轉賬給了郭某7萬元錢,將3萬元錢留給自己。
接到張強的報警後,山大路派出所和歷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開始對此進行調查。今年2月份,民警將郭某抓獲。
“郭某竟然採用同樣的欺騙手段賣出去了10套莫須有的房子,獲利多達100餘萬元。受騙者大部分都是通過朋友或者熟人介紹認識郭某,從而上當受騙的。”民警介紹稱,郭某交代這些錢大多購買了彩票。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記者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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