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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市制定了《居民小區中水利用方案》,以促進節約用水。方案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文化、教育、賓館、飯店、辦公設施,以及新建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均要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雨水等非常規水利用設施或水循環利用設施。
方案還規定,市內五區和高新區範圍內,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景觀及綠化用水嚴禁使用新鮮水。2008年以來建成的3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要逐步建設污水處理及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各區年內要建成3-5個住宅小區污水處理及雨水收集利用示範點。2013年全面推廣,確保2015年全面完成生活小區的污水利用集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記者楊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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