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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多部門調查:村民沒有上訪
榮安方面給出的“競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訪等原因,導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約定的進度執行”退地理由將廟堰村和吳陸周村的村民推到風口浪尖。
記者走訪了鄞州區信訪局,該局接訪科謝姓負責人在調閱了信訪記錄後,肯定地告訴記者沒有涉及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的信訪。
該謝姓負責人表示,上訪一般都是逐級的,她認為街道對這方面的情況會掌握得更詳細。
對於廟堰-4號地村民涉及信訪一事,地塊所在地鍾公廟街道也給予了澄清。該街道城建負責人稱,阻撓開發商施工進場的情況有存在,不過上訪的情況卻沒有。
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廟堰村村長陳國龍堅決表示,村民從來沒有去上訪過,“(如果)上訪就有記錄的。”
對於政府稱村民三次阻撓施工的說法,陳國龍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土地早就被征走了,不過地上農作物卻沒有補償到位,所以他們纔不讓開發商進場施工。後來在街道協調下,已經解決了此事。
廟堰村村支書仲國新也給出了與陳國龍相同的說法。他表示,在農作物沒有補償到位的情況下施工方要進場,所以纔會發生衝突。“衝突與作物賠償有關,與政府土地拍賣價格高低沒有關系”。仲國新說。
仲國新聽說榮安地產為了達到退地的目的,“歸罪”於村民上訪,他顯得非常激動。他表示,這是在抹黑當地村民,榮安必須要給村民一個說法。
合同中沒有相關退地條款
寧波市國土局鄞州分局副局長鄭琦告訴記者,當初開發商給國土部門的解約理由是:因為第三方的原因無法開工建設,造成損失。
據了解,雙方簽訂的土地出讓的格式合同中,並沒有因第三方原因可以解除合同的條款。據鄭琦所說,國土部門與榮安地產解除合同的依據是鄞州區人民法院給出的《關於鄞州新城區廟堰-4地塊土地出讓合同能否解除及相關問題的法律意見書》,他們是采用了法院的法律意見。
不過,一位從業多年的律師告訴記者,法院一般只會出具判決書和裁定書二種文書,從沒聽過法院有法律意見書。
據了解,2011年鄞州區供地1萬餘畝,2012年的供地計劃也在1萬畝左右。在當前房地產形勢不景氣的情況下,榮安的成功退地是否會在鄞州及至更大范圍造成連鎖反應?
對此,鄭琦表示,作為國土部門也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況的發生。他稱,自2010年到任以來,解除合同還是第一次。
有媒體報道稱,榮安退掉寧波市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不排除因為資金壓力。據了解,榮安10年前拍下的一塊位於寧波海曙藍天路附近的地至今也沒有開發,也沒有消息說其要退掉這塊地。
不過,多方表示村民沒有上訪,而榮安為什麼要以村民上訪為理由進行公告,是否屬於虛假公告?預約采訪榮安地產,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此外,政府部門在此次退地過程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整個過程是否有不妥的地方?
中新網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