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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工的房子終於下來了,本是件開心事,但中金國際的一業主前去收房時卻開心不起來,因爲物業告訴他,想看房子要先交近5000元的費用。20日,記者瞭解到,對於種種收費,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並拿不出收費依據,稱收費標準還在審覈中。
20日,在青年路健康街附近的中金國際售樓處門前,記者見到了該小區3號樓1單元的一位劉姓業主。今年63歲的劉先生上週五接到通知稱可以去看房了,等他興沖沖趕去時,卻被小區吉安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告知,要先交裝修押金、樓道磨損費等近5000元費用後,才能去看房。
“房子還沒看到就要交錢?”劉先生對此難以理解。他說,房子本就是延期交工,按說去年4月底就應交房了,現在好不容易房子好了,卻又遭遇了這個煩心事。購房合同是他與開發公司簽訂的,沒有必要經過物業公司拿鑰匙。而且,目前他沒有裝修計劃,就得先將自己跟裝修公司的共計3000元押金先交上,萬一自己兩三年後才裝修,屆時物業公司換了或是怎樣,錢要不回來怎麼辦?裝修押金可以收取,他也支持交納,但應該在裝修的時候交納才合理。
在一份“吉安物業收費明細表”上,記者看到,收費項目有裝修押金、垃圾土頭清理費、樓道磨損費、樓道公用電費、電梯裝修使用費、物業費、電費等,劉先生合計要交納4976.8元。其中,裝修押金業主需交納1000元,還要代替裝修單位交納2000元押金,此外,樓道磨損費100元,樓道公用電費100元,電梯裝修使用費400元。
在中金國際售樓處,一位工作人員面對劉先生的疑問,稱物業公司是外聘的,不代表開發公司的立場,有關情況已上報領導了,讓劉先生先等等。等待半小時未果後,記者又到濰坊吉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詢問有關情況。
在物業處,一位李姓工作人員接受了採訪。對於劉先生所稱的不交錢不準看房的情況,她一直稱“不可能”,業主可以隨時看房,因爲房子是業主的。不過,拿鑰匙之前,業主需要將這些費用交齊了,這是程序問題。業主裝不裝修,他們沒法監督,收取裝修押金是爲了避免裝修期間對樓道、樓面等部位的損害,而且這塊費用也是退還的。至於電梯裝修使用費是考慮到裝修期間電梯損耗很大,物業需要對電梯進行維護才收取的。若業主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協商。
這些費用是如何計算出來的?是否有收費依據?李女士先稱這些都不是亂收費,後又說這些收費是臨時性的,收費標準還在審覈中。 (記者韓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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