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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在近日發表題爲《着力解決發生在羣衆身邊的10個方面腐敗問題,不斷以反腐倡廉建設新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文章,其中指出,要嚴肅查處徵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賀國強表示,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徵地拆遷中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有所增多,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因暴力征地拆遷造成人員傷亡等惡性事件,社會影響十分惡劣。賀國強強調,今後,要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爲,嚴肅查處以暴力、威脅和斷水電等非法手段強制徵地拆遷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國家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和標準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案件,嚴肅查處徵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堅決遏制徵地拆遷中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勢頭。
治理羣衆身邊的腐敗之徵地拆遷腐敗
“人爲因素太大了。”談起一年前的那場“拆遷”大戰,已經置換到一套大三居的北京市民李雪的聲調突然一下子升高了許多,“拆遷政策變來變去,今天是根據拆遷房屋面積補償,明天又根據房本補償,我當時就感覺自己的命運是捏在了拆遷辦的人手裏。”
在李雪看來,像自己這種“橫不起來混不起來”的拆遷戶,要想稍微多拿一點拆遷補償或者只是公平地得到拆遷補償,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分點好處給那些有‘生殺大權’的官員”。
“說實話,關於徵地拆遷的各種制度政策一直在出臺,我們老百姓也是看在眼裏的。但是要想真正治理,不僅要看‘上面’的決心,‘下面’的執行也是至關重要啊。”說到這裏,李雪重重地嘆了一口氣。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在“着力解決羣衆身邊的腐敗問題”講話中就針對徵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給出了明確態度——要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爲,嚴肅查處以暴力、威脅和斷水電等非法手段強制徵地拆遷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國家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和標準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案件,嚴肅查處徵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堅決遏制徵地拆遷中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勢頭。
一個家庭的兩次無奈“行賄”
“說實話,要是按照法律來說,我們也算是行賄者,而且屬於多次行賄。”坐在自己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這套大三居里,李雪一家人向記者談起了經歷的兩次拆遷經歷。
“第一次是1998年左右,李雪還在上小學,我們還是和其他兩戶人家合住在一套四居室裏。”李雪的母親楊麗對記者說,“後來這套房子由於老舊要進行拆遷,我們就有了第一次改善住房條件的機會。”
“整個拆遷過程有一個核心人物——鄭主任,誰家能置換到什麼樣的房子都由她作主,所以當時她的辦公室甚至家裏都可以說是門庭若市。”對於十幾年前的往事,楊麗表示仍然記憶猶新,“因爲那個鄭主任權太大了。”
“以當時的住房,我們是可以置換成一套獨立單元房的,所以開始我認爲公平分配就好了。但當我看到不符合條件的鄭主任司機直接置換到了一套三居室,我就知道不能坐以待斃了。”楊麗說。
“我們這種普通老百姓也不懂怎麼做,第一次去‘拜訪’鄭主任就帶了些水果,結果被人家客客氣氣地給送了出來。”楊麗說,第二次,她和丈夫帶去了5000元現金。
“但那個鄭主任太黑了。”楊麗忿忿地說,“5000元!那是我們夫妻倆幾個月的工資,但鄭主任收了錢之後,仍舊推三阻四不盡力,沒辦法,我們又送去了5000元。”
1萬元終於爲李雪一家人換來了一套獨立的單元房。
“後來,那個鄭主任由於收錢太多但不給人家辦事,被舉報了。現在不知道放出來沒有。”楊麗說,也許自己算是這種腐敗行爲的“受益者”。
不過,楊麗怎麼也想不到,在十幾年後,一家人需要再次以賄賂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利益。
“這次是我母親留下的一間平房拆遷,因爲地理位置在市中心,所以補償條件很優厚。”楊麗告訴記者,“不過,這次的拆遷‘大戰’可比第一次要慘烈多了,各戶人家可謂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不再是隻圍攻一個核心人物。”
李雪向記者介紹說,有人在拆遷調查前就辦理三套房本,有人提前加蓋房屋,“而這些都必須提前獲取拆遷的政策信息,那麼又是誰向這些拆遷戶提供了內部信息。據我瞭解,不止拆遷辦的人,就連能夠了解信息的一些基層單位也會來分拆遷戶的‘一杯羹’”。
“爲了不被欺負,我們這種老實人,只能和拆遷官員套近乎,而套近乎的方法也只能是送錢。”李雪說。
當記者追問“送錢”的細節時,李雪搖了搖頭,說:“既然房子已經到手了,分點好處給人家,又能怎樣?”
徵地拆遷四大環節易發腐敗
“我們沒有時間精力耗,也沒有勇氣做‘釘子戶’,那麼在目前這樣一個徵地拆遷政策不透明的情況下,老實人要想不吃虧,只能找關係,送錢。”採訪結束後,一直沒有說話的李雪的父親幽幽地說了這樣一句話。
“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是徵地拆遷中的慣用犯罪手法。”曾辦理過此類案件的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永超說。
“在房屋拆遷中,由於大多數情況下拆遷辦與拆遷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拆遷工作人員往往從拆遷調查、房屋丈量到拆遷安置補償全方位參與。這樣一來,拆遷工作人員就成了香餑餑。有的被拆遷戶爲了能虛增拆遷面積以多得補償款或多得一套住房,就會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向拆遷工作人員行賄。”張永超說,有的被拆遷戶爲將自建房、違建房變更爲合法住房,也會不惜花費重金向拆遷工作人員行賄。一些拆遷工作人員也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賄賂,放棄職責,濫用審覈、審批權,成了騙取鉅額國家補償款的幫兇。
此外,根據一線檢察官介紹,徵地拆遷中還蘊藏着另外三大腐敗高發環節。
首先是,虛構徵地拆遷補償項目貪污補償款。
“主要表現爲虛報田畝數、虛構土地附着物、虛列農戶或房屋權屬人、虛增拆遷面積、僞造補償發放表、冒名領取補償金等。”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予洛介紹說。
其次是,隱瞞實際補償標準暗中“吃差價”。
據張予洛介紹說,有的村幹部在與相關單位協商補償款的過程中,打着爲村民謀利益的幌子,全力“殺價”,擅自在與徵地單位協商時提高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暗中“吃差價”。
此外,還有一種“拆託”行爲值得引起社會的關注。
“拆託”是近年來伴隨城市大規模拆遷改造出現的一個新羣體,一般以拆遷戶“代表”或“代理人”的名義出現,在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和拆遷戶間進行周旋,爲權錢交易穿針引線,自己也從中獲利。目前,各地拆遷工作多數採取“談一戶、籤一戶、走一戶、拆一戶”的方式推進,很多拆遷戶對政策怎麼實施、怎麼落實不清楚,爲“拆託”活動留下暗箱操作空間,嚴重擾亂了徵地拆遷的正常工作秩序,坑害國家和羣衆利益。
“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潛藏有巨大的經濟利益,所以成了腐敗的高發領域。”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員王敬波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此次賀國強在講話中將徵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明確放在羣衆身邊的腐敗進行強調,說明徵地拆遷問題事關基層羣衆切身的生活,也是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密切相關的,“所以在這樣一個重大財產利益的領域中,如果多發腐敗現象,是一種嚴重的腐敗行爲,不僅直接威脅到執政黨的地位和威信,而且影響到整個政府的形象”。
“不透明”給有關人員可乘之機
在整個採訪中,“不透明”、“因人而異”、“人爲因素”等詞彙屢屢出現在李雪一家人的話語中。
對此,新密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雷蜜向記者分析說,徵地拆遷腐敗與工作不透明和財務管理混亂有直接關係,“工作不透明表現在村務公開和政務公開不徹底,拆遷政策、補償標準公佈不及時,信息溝通渠道不通暢,操作程序不夠嚴密,審批權限太集中等諸多方面”。
此外,雷蜜尤其強調說,對於職務較低又有一定實權的關鍵崗位,往往缺乏監督制約機制,“例如房屋拆除合同應在經辦人擬定後,經三級審批方能確定。但實際上,審覈人並不具備條件對合同實際內容作詳盡審覈,有的拆遷從對申請資料的審覈到對實地的測量調查,直至最後的批准均由一人操辦,沒有其他崗位人員對審批過程進行監督,監督不到位給有關人員可乘之機”。
對此,王敬波建議說,遏制徵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徵地拆遷本身的公開和透明問題,“從根本上制約徵地拆遷腐敗問題的重要手段,就是公開和透明。在行政法規當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徵地的標準、拆遷補償的標準,應該是非常明確公開進行的。保證透明化的運作,就能減少腐敗”。
“同時,徵地款項發放等環節要遵循嚴格的程序標準,避免在這個過程中,款項層層截留,因爲層層截留爲腐敗現象提供了土壤。在徵地款項的發放中,實際上可以通過程序的設計來避免這種層層截留,比如設立專用賬號獨立賬戶,由徵地的政府直接發放,避免中間的環節截留。”王敬波說。(記者趙麗通訊員張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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