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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猶訊記者李湖明、實習記者楊澤雷報道:日前,上猶縣文峰新城二期住戶向記者反映,他們從2010年9月開發商交房至今,房產證仍未到手。就此,他們多次向開發商——江西安盛[簡介最新動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盛房地產)反映,要求對方盡快幫忙辦理房產證,但一直未果。
入住一年多沒領到房產證
業主李先生告訴記者,文峰新城這個商品房小區在上猶縣來說不算小,1號樓到6號樓屬於第一期,7號樓到10號樓屬於第二期,目前還有11號樓和12號樓在建。李先生表示,自己是7號樓的住戶,目前7號至10號樓共有一百戶左右都沒拿到房產證。
據業主們說,他們多次要求開發商安盛房地產協助辦理房產證,但該公司一直推諉,不做正面回答。多名業主表示,他們的孩子在學區內上學,需要提交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此外,還有幾名業主表示,他們做生意急需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
開發商與國土局各執一詞
對此,安盛房地產辦公室負責人賴某在接受采訪時稱,當時他們從上猶縣國土資源局拍得土地使用權,但11號樓和12號樓的建設界址內的征地拆遷工作並沒有到位,導致他們與當地的居民產生了糾紛,延誤了兩棟樓的施工建設,而縣建設規劃部門要求文峰新城二期全部完工後纔可進行驗收。因此,房產證纔遲遲沒有辦好。
對於賴某的說法,上猶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股的負責人楊某表示不屬實。據楊某介紹,當時文峰新城11號樓和12號樓的後山是一個很陡的斜坡,按照原始的征地范圍來建設會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還增加了征地。楊某表示,無論是原始的征地工作還是增加的征地工作,都已經按照程序完成了,土地使用證也早在去年辦好。而造成安盛房地產與當地居民糾紛的原因,據楊某解釋,是由於建設規劃不夠合理,樓房太靠近征地范圍之外的住戶,雙方產生了用地糾紛,導致兩棟樓的施工延誤。
建設規劃部門未驗收樓盤
據了解,建設部公布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中規定: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持有關憑證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文峰新城二期房產證至今為何沒辦理?上猶縣房管局開發股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小區11號樓和12號樓因土地使用糾紛施工建設受阻,導致縣建設局沒有對該小區的二期項目進行驗收,開發商安盛房地產也就因此不能向房管局提供建設規劃部門核發的《房屋建設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規定,房管局不能為該小區辦理房產證。房管局負責人表示,他們會通過和縣建設規劃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盡快讓業主們拿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