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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於建國做客網絡問政,與市民交流青島住房公積金問題。據介紹,青島市公積金貸款總量中有85%以上爲首次置業貸款。對於網友關心的追加配偶爲房產共有人問題,於建國介紹,貸款期間不能追加配偶等爲房產共有人。
在訪談中,有網友諮詢:“我婚前在城陽用公積金按揭購買首套房,現在剛結婚,下個月要辦房產證,想加女方名字,請問能辦理這個業務嗎?”於建國介紹,購房後再追加共有人,是對房屋產權的處置行爲。由於該網友以個人名義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用所購住房辦理了抵押登記和抵押擔保,按照規定,抵押期間,他對抵押房產的處置權利將受到限制,只有債務滅失,纔可自主行使對抵押房產的處置。因此,貸款期間不能追加房產共有人。如需增加配偶爲共有人,需結清公積金貸款後辦理。
此外,於建國介紹,青島市公積金貸款總量中有85%以上爲職工首次置業貸款,受二次貸款政策影響人羣範圍較小;同時在青島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中,尚有大部分職工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爲體現公積金政策的公平性,政策的制定向首次置業貸款羣體傾斜。(記者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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