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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機構不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將受到嚴查了。昨日記者從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5月21日起至9月30日,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全市人事代理、勞務派遣機構進行住房公積金專項執法檢查,嚴查不繳、漏繳等六類違規行爲。對逾期不給職工辦理者最高將處5萬元罰款。
人事代理、勞務派遣近年來漸成住房公積金建繳的“難點”領域。去年底,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門對人事代理、勞務派遣機構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了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普遍存在着不繳、漏繳住房公積金等違規行爲,侵害了被派遣職工的合法權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介紹說,根據省、市住房公積金相關管理規定,勞務派遣公司作爲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爲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據悉,此次檢查內容主要爲六大方面,包括人事代理、勞務派遣機構職工繳存公積金情況;人事代理業務中代建代繳公積金的情況;勞務派遣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建立情況以及是否存在爲本公司職工和代理人員代扣後沒有代繳等違法行爲;是否在訂立用工合同時約定住房公積金事項;是否按規定比例和基數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存在爲繳存人出具虛假證明或資料,縱容騙提住房公積金、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情況。對於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人事代理、勞務派遣機構,將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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