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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李承昨天接受網絡訪談時指出,我國地方債風險總體可控,下一步將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強地方債管理,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為10.7萬億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債務率為70.45%。
李承表示,下一步在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的同時,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
具體舉措包括,研究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強化高風險地區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償還機制,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的舉借方式和使用范圍;研究將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嚴控地方政府舉債和擔保承諾行為;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動態監控地方政府性債務。此外,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
談到今年地方債發行安排,李承指出,今年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券2500億元,比2011年增加500億元,新增部分重點用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財政部將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和辦法,合理確定各地區債券規模控制數,加強債券資金監管,督促地方按中央政策規定分配使用好債券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在去年上海、浙江、廣東、深圳4省(市)試點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基礎上,財政部將根據地方提出的要求,合理確定2012年地方自行發債地區范圍。
去年全國預算外資金
超2500億元納入監管
財政部預算司副巡視員陳新華昨天接受網絡訪談時透露,2011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初步統計去年中央約60億元、地方約2500億元原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