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獲得了長足進展。隨着2011年保障房建設規模的劇增,年度財政投入創歷史新高。
事實上,除了中央財政的投入之外,保障性住房建設地方政府是“大頭”。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給記者的報告指出,現在地方政府資金來源主要來自中央和地方一級的財政撥款、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公積金盈餘等,但是這幾部分資金量和實際資金需求量有明顯的差距。主要原因有:一是地方政府對保障房建設的預算較少;二是土地出讓收入有下滑的態勢;三是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進入集中償還期,融資可能受到一定掣肘。面對保障性住房資金缺口,地方債的“擴容”,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推進無疑是一大利好,有利於地方政府進一步彌補保障房資金缺口。
然而,相對於2.5萬億元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需求,新增的500億元地方債顯得“杯水車薪”。保障房資金面臨的資金缺口還有待於多渠道解決。僅僅依靠財政投入以及土地收益無法解決保障性住房資金缺口。業內人士建議,目前,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放大財政政策效能,通過採取財政貼息、政府資本金注入、稅費優惠等措施,創新融資渠道,引導鼓勵和調動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保障房建設供應端。由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民生色彩濃厚,相對於商品房來講利潤空間很小,這就需要從政策層面上出臺各種扶持措施,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可持續的融資機制,在審慎規劃和嚴格管理的前提下引入保險、社保、信託等民間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