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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結婚生子但還寄住在父母家裡的張偉並不知道,按照一項機構的調查報告,他已經算是有房一族。同樣,在上海生活五年仍買不起房的陳亮,因為在安徽老家有一處農村宅基地房,也被列入有房的范疇。
中國自有住房擁有率高達89.68%,遠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在中國住房領域諸多深層次矛盾問題懸而未決背景下,西南財經大學近日發布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中的這組數據一經公布便遭到強烈質疑。
這與很多人的自身感受顯然相差甚遠,近九成家庭擁有自有住房,讓相當一部分買不起房的群體感覺『被平均』,成為脫離實際的數字游戲。
該課題負責人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九成住房自有率並非意味著九成的人都有房住,通過調查數據分析可以發現,中國住房領域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很突出。
該數據引發質疑與公眾對『自有住房率』的理解偏差不無關系。自有住房率,通常是指住在擁有自己產權住房的家庭戶數佔整個社會住房家庭戶數的比例。但城鎮化帶來中國人口的大規模遷移,大量農民工、畢業生在城市中並無住房,而在統計上則屬於擁有自有住房家庭范疇。
住房自有率不斷上昇
這份調查報告顯示,國內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為89.68%,其中城市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為85.39%,農村家庭擁有自有住房率為92.60%。而世界平均家庭住房擁有率為63%,美國為65%,日本為60%,我國自有住房擁有率處於世界前列。
甘犁說,這份調查數據代表的是全國情況,之所以被認為與現實存在很大差距,是因為很多人是從身邊部分人群或城市來判斷的。
甘犁特別強調,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是以家庭為單位,按照房屋套數來統計的,而非按照面積。而對『家庭』的界定采取國際通行做法,即受訪家庭中不同個體必須至少滿足同屋居住、共享收入、共擔支出這三個條件之一。
同時,這種住房擁有率也不是按照平均數計算,即便一個家庭擁有數套房仍只算是『一個擁有自有住房單位』,不存在有人『被平均』的情況。
實際上,這並非是國內自有住房率首份調查數據,此前早已出現了關於全國或者地方自有住房率的機構研究數據,以及官方數據。
根據聯合國人居署、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0年4月共同發布的《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城鎮居民的自有住房擁有率至2008年已達87.8%。該數據主要是指私有住宅面積佔全部住宅面積的比例。
而按照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在2011年3月公布的數據,至2010年底,我國城鎮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為89.3%,其中11.2%的城鎮居民家庭擁有原有私房,40.1%的家庭擁有房改私房,38.0%的家庭擁有商品房。
此外,北京大學林肯研究院城市發展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在2011年也發布過一份調查數據,中國自住房率已經平均達到了84%,高於美國的65%,也高於其他國家。
相比之下,一線城市住房自有率較低。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2010年的研究報告顯示,深圳住房自有率僅為33.6%,而上海為77%、北京為71%、香港為53%。根據官方調查,2010年烏魯木齊城鎮居民自有住房擁有率則達91%。
折射出保障房缺失
西南財經大學的這份報告比之前數據更加遭遇強烈質疑,與當前國內房地產領域的諸多矛盾不無關系。很多人認為該數據非但不能反映國內住房的真實情況,反而會掩蓋當前住房真問題。
甘犁表示,這份調查報告雖然得到人民銀行的支持,但僅僅代表一個機構的民間調查,而非官方數據,與國內住房問題的現狀並不矛盾。
按照目前國內約4億個家庭計算,剩餘約10%的沒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約有4000萬個。甘犁說,這些沒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主要是租房或單位住房為主,雖然10%的相對量看著不大,但4000萬個家庭的絕對量卻非小數,對社會住房問題影響巨大。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滿足同屋居住、共享收入、共擔支出這三個條件之一的都算作一個家庭,但實際情況是,這個90%擁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依然有著強大的住房需求。
從結構上來看,農村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高於城鎮,北京、上海、深圳自有住房擁有率低於全國其他城市地區,其中戶主年齡在35歲以下家庭中,自有住房擁有率僅為59.88%,在35至45歲和45歲以上家庭中,自有住房擁有率分別為81.45%、82.3%。
中國的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從2005年的82%,到2008年的87.8%,到2010年底的89.3%,再到目前的89.68%,可謂不斷上昇。
這意味著國內住房中私有住房的比例越來越高,而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等在內的公有住房的比例在不斷變小,從側面反映出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對滯後和發展緩慢。
北京大學林肯研究院城市發展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的調查也顯示,在中國各大城市,由政府提供的租賃住房比例卻平均低至10%,很多城市甚至只有5%,遠遠低於歐美很多國家15%、20%的比例。
西南財經大學這份報告還顯示,在這些自住房戶中,擁有兩套住房的城市家庭佔15.44%,擁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城市家庭為3.63%,兩者合計約佔比20%。
以深圳為例,目前佔深圳常住人口26%的戶籍人口住房條件很好,擁有深圳戶口的『老深圳』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388平方米、住房自有率高達99%;但佔全市常住人口74%的非戶籍常住人口及未納入統計的近400萬非戶籍流動人口居住水平極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僅為10平方米和6平方米。這與『老深圳』相比,分別相差了將近40倍和60倍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