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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家地產 市場部經理 李曉煒做客北方網《樓市精英談》
主持人:我們看2011年出臺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之後,夫妻房產問題也成為了年輕人結婚之前討論比較熱的一個話題,所以想問一下怎麼看待聯合買房的小夫妻對於他們有一些什麼樣的合理化建議呢?
李曉煒:像剛纔我說到的,現在從整個的消費結構上過去可能大部分的時候,在前幾年男方家庭出全資去買,現在可能會有一些像我剛纔說的外來務工的人員,外地人兩個人一起合買,或者是比較孝順的孩子通過自己的能力的體現和努力的體現,兩個人為了不讓長輩們再為他們費心花錢,他們自願合資去買房。從產權和《婚姻法》的解釋上,我感覺鼓勵年輕人自己出資,雙方合在一起去買房,這是我們要鼓勵的。但對於權屬上這塊,肯定要去一些相關的政府部門,取得一些法律上的公證,婚前財產的公證和分割,或者是在產權上的共有,這樣可能會保證更長久一些,避免將來一些不必要的傷感情的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