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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物業企業的虧損現狀,各小區業主有不同的看法。近日,記者走訪了哈市10個物業費做出調整的小區,業主們對於物業費上漲所持的態度大同小異,不交或非自願交物業費的原因卻各不相同。
物業費水漲船高
服務原地踏步
“小區物業費去年底開始漲價,但是服務質量卻沒有漲上去。”家住海富康城的劉先生告訴記者,2011年11月,小區貼出通告,告知業主儘快繳納物業費,而收費標準卻由原來的使用面積變成了建築面積,“如果按照建築系數1.5計算,我們需要多繳納50%的物業費。”劉先生表示,他家今年的物業費上漲了近400元,但卻沒有感覺到物業的服務水平有任何提升。
2011年8月份,河政花園小區的菱建物業召集業委會代表召開協商大會,要提升物業費用,經雙方協商,小區物業服務費由原來的按使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0.6元,改爲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0.7元。家住該小區的馬先生是高層住戶,物業費調整後,他家的物業費漲了500多元。“小區按照3級的服務標準進行服務,沒漲價之前就是這樣,漲價了總該讓我們看到多花的錢起到啥效果了吧?”馬先生認爲,物業費上調了,可物業服務還是“原地踏步”,他覺得錢花的有些冤枉。
物業費說漲就漲業主不知情
《關於進一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物業價格變更,需要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根據確定的服務項目和等級標準,按照物業服務費用構成,雙方協商確認後,經業主大會通過(或大多數業主同意)確定。而在記者隨機走訪的10個近期漲價的小區裏,多數小區都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貼出漲價通知。
家住哈市香坊區中北春城三期的吳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所住小區物業費,一直按照建築面積1.2元/平方米收取。可在前不久,小區宏郵物業公司卻貼出漲價通知,告知業主物業費按建築面積計算,上調至1.5元/平方米。“物業費用按照幾級標準收取,物業根本沒有和業主們協商,只是一紙通知了事。”吳女士提及此事甚是無奈。
“業主和物業是平等的買賣雙方,可爲啥物業費漲了,沒人徵詢過我們的意見啊?”該小區許多業主向記者反映,小區內電梯時常發生事故,業主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去年年末還發生了業主車輛被砸,車內物品被盜的事件,讓業主們更加氣憤,不願交費。
據瞭解,物業企業入駐新建樓盤,需要到物價部門備案審批,此後再對物業費進行調整,只需到物價部門備案即可。許多市民表示,物業調價這一過程相對價格審批要寬鬆的多,也正是如此,許多物業藉機調高物業費,業主花高價卻買不到合理的服務。
家住哈市道里區信閤家園的居民王女士,提到自家物業費“被漲價”一事就氣不打一處來。“我們小區既沒有綠化,也沒有庭院,根本不涉及到這些項目,物業沒跟我們商量,擅自就把價漲了。到交費的時候,給我出示張紙,說是政府出臺了文件,我才知道現在開始按建築面積收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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