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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張女士打電話投訴說,自己去年的時候買了一套商品房,房子今年4月份交付。可誰知,這房子還沒交呢,就不停收到裝修、傢俱公司的騷擾電話。“我真是受不了了,過完年電話就來了,一天最多能接10多個。”張女士說,自己算了算,現在接了少說也有200多個電話,有的還是晚上10點多打的,把本身睡眠質量就差的她騷擾得快神經衰弱了。
房子沒交,騷擾電話先來
家住嶗山區的張女士說,去年,爲了改善一下住房條件,她在嶗山區高科園裝飾城附近買了一套商品房。房子計劃於今年4月份交付,可自己的“麻煩”卻從年前就開始了。
“年前的時候我就零星接過幾個裝修電話,但不多,也就沒在意。從過春節開始,這類電話陸續就多了,基本上每天都能接到一兩個,最多的一天我接了10多個電話,都快被氣瘋了。”張女士說,她大體算了算,到現在自己少說也接了200多個電話了,其中包括推銷裝修材料的、要上門提供裝修服務的、賣傢俱的、櫥櫃、沙發的……“有天晚上10點多了,我和老公都睡着了,突然一個電話打來,要給我推銷傢俱。”
“本來我的睡眠質量就很差,那天好不容易睡着了,結果一個電話把我吵醒了,氣得我一晚上沒有睡好。”張女士說,自己白天工作很忙,光爲了接這些騷擾電話自己都不知道發了多少次火了,可電話還是一個接一個地打來。
“現在房子沒交付,人都快神經衰弱了。我現在再接電話,先反過來問,‘你從哪裏知道我電話的?’電話那端接着沒聲音了。”張女士惱火地說,究竟是誰隨便把自己的信息出賣了?這種情況,難道就沒人管嗎?
販賣個人信息可被判刑
“其實,像這種騷擾電話我們大部分可能都接到過,包括我個人也多次接到,類似的情況我們也接到過多次投訴。這種出賣個人信息的行爲的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但是現實情況是,消費者想維權卻比較難。”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員孫先生說,目前中國尚缺乏一部全面規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法律,對於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爲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
本報對於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爲也曾暗訪報道過。當時從相關部門瞭解到,刑法修正案新增的條款中已經規定,嚴打泄露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爲。據悉,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但是如果只是一般泄露行爲,不構成犯罪則無法用刑法來懲治,所以僅憑刑法規定仍很難從根本上防止個人信息的泄露。
“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一直是市民投訴比較集中的問題,但是問題解決起來比較麻煩,需要從源頭上切斷個人信息的來源。”孫先生說,雖然難度很大,只有通過宣傳提高企事業單位尊重和維護個人信息的意識,才能減少普通市民面臨的“騷擾”。
記者尚青龍(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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