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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0月23日農行寧夏分行員工馬少棟提供虛假收入證明騙購經濟適用房被查處後,寧夏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於10月31日再次查處了寧夏銀行一員工騙購經適房的行爲。
日前,在調查中國農業銀行寧夏分行員工馬少棟騙購經適房事件過程中,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發現,用微博舉報馬少棟的名爲“XX銀川經適房”的網民再次爆料,舉報寧夏銀行員工焦志龍有騙購經適房行爲,根據微博提供的線索,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對此展開調查。
11月1日上午,銀川市住房保障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公佈了《關於寧夏銀行員工焦志龍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的調查處理意見》。焦志龍於2010年8月10日以無固定職業名義向社區提供相關材料申請購買經適房,提供的個人月收入證明爲710元,並於2010年底成功獲得了銀川市住房保障證。
但據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調查,焦志龍於2009年12月底被固原市農村信用合作社錄用,在試用期2010年1月至6月期間工資爲800元,7月轉正後月平均工資超過3000元。焦志龍後於今年4月辭職後又被寧夏銀行錄用,現仍在試用期內,實發月工資爲1795元。
根據《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試行辦法》,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銀川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才具有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資格。2010年,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約1400元。
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認爲,焦志龍未據實提供申報材料,以無固定工作名義申報經適房並提供虛假收入證明,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決定取消其經適房購買資格,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記者任瑋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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