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房養老』准入門檻頗高
據了解,上述『破冰』的銀行在北京推出的『養老按揭』業務,有諸多門檻,除了上文提到的年齡、貸款金額和按月支付的養老金額外,銀行要求申請人最好有兩套或以上住房,且抵押給銀行的房產不能是其唯一的自住房;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子,那麼其贍養人就必須要有自有住房,且老人和其法定贍養人將成為養老按揭的共同借款人。
為何有多種限制條款?該銀行個貸部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完全參照國外『養老按揭』模式還存在一定難度。目前要求申請人有多套房產,或者需法定贍養人必須另有一套房產並共同借款,主要是因為當前法律規定上有限制,即銀行不能處置貸款人的唯一房產。設定10年期限也是考量了未來房價波動、老年人生命周期等風險因素。而且在貸款到期後,銀行要求貸款人最好還本付息,並不想由銀行出面處置貸款人房產。為防范老年人意外身故風險,通常會要求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時做體檢,健康的老人有望獲得這種貸款。
中南財大金融系博導張東認為,銀行的多套房產規定可能會導致真正有需求的孤寡老人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貸款。因此,這種業務可能適合手中有房產,但希望盤活房產、提高退休後生活品質的老人。畢竟,相對於自己出租房子,『以房養老』不用操心租金的事情。
推行『以房養老』面臨障礙
以房養老這個新鮮事物,在網上引發強烈關注。記者昨日在徐東兩個小區詢問了幾位老人。出乎意料,老人們對這種模式並不『感冒』。在徐東七星綠色花園居住的周婆婆自己有一套公房和幾年前買的商品房。她表示,有多的房子不如自己出租,租金隨行就市,萬一有需要,房子還可以出售,抵押給金融機構就不自由了。她認為,抵押給銀行,肯定比自己出租每月的回報低一些。
還有一些老人則認為,自己百年後房子肯定是留給兒女的,抵押給銀行換生活費,子女會有意見,容易家庭不和。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考慮這種養老方式。
微博上,很多人也認為,『以房養老』在中國受傳統觀念、相關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等多個因素影響,推行起來並不那麼容易。
張東認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集中在房屋70年產權、房價下行等幾個方面。
目前,我國住房產權只有70年,扣除買地和建房時間,房屋的實際產權年限大都為60年左右。如果想以房養老,等於『人還沒走房子已經沒了』。雖然《物權法》規定房屋產權滿70年後可續期,但沒有明確細則,是否會免費續期也未知。
另外,房屋價格如何評估的問題。對10年以上的利率水平、房價水平的評估會十分困難,銀行或保險公司的長期風險定價能力將備受考驗。如果房價處於下行通道風險很大,到時老人還不起錢怎麼辦?
有從業人員透露,這項工作的最大難度在於對國內房地產市場價格中長期走勢、人均預期壽命等關鍵因素難以預測。對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來說,時間越長風險越大。而且,按揭結束後,如何將抵押房產變現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也是一大考驗,可能積累成巨大風險。
楚天金報訊記者黃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