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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大舉開建的各種類型的保障房,因緊繫中低收入人羣的居住問題而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然而,隨着保障房大規模投入使用,全國各地傳出的騙取保障房的不和諧之音也越來越多———日前央視對北京保障房的調查發現,個別保障房小區存在大量違規出租房源,一套單位一年租金竟高達4萬元。開着豪車住保障房、將保障房轉租謀利等現象,再度引發社會公平、法律疲軟、道德淪喪等熱議。
其實,不僅在北京,近日石家莊廉租房事件也鬧得沸沸揚揚,某新建廉租房小區被曝每晚都會停放很多小車,甚至有奔馳、寶馬等豪車。近期的風頭人物郭美美之母郭登峯,也被網友爆料稱其在去年12月份以低價購買了湖南益陽一套經濟適用房……保障房被搶佔,由來已久,只是,在今年開建1000萬套的“大躍進”背景下,人們的擔心越來越多:建得越多,會否違規越多?該如何保證受保障百姓的權利?又該如何制裁違規騙房者?
@楊紅旭中經網博客:既然層層機構都說檢查不易,那麼一旦查到違規者,就要重罰。目前國家對騙房者、違規者的處罰過輕,我認爲一經發現,除了收回住房外,應終身禁入,或者至少禁入20年,另加部分罰款。同時,可以借鑑香港經驗,香港公屋制度運行了近60年,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針對各種濫用公屋的行爲,香港房屋署專門成立“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特遣隊”經常巡查,一經發現違規者,除立即終止租約外,還可能被起訴,甚至坐牢。
@魯開盛新浪博客:騙租騙購保障房的行爲無異於對弱者赤裸裸的搶劫。因此,對於保障房的規範和查處,不能僅僅是“取消申請資格,並在5年內禁止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責令解除購房合同”。無數事實證明,道德自覺是靠不住的,必須追究騙租騙購者的刑事責任。
@楊金溪華聲在線:保障房的審覈分配須實行網上公開,不能既往不咎。目前各地已經建起了相當數量的保障房,有多少弄虛作假者住進了保障房,不能成爲一個謎。對於已經分配的保障房,也應將當初的審覈分配情況在網上公開,接受公衆的投訴舉報(要對投訴舉報有功者予以獎勵),進行一次“回頭看”式的大檢查,絕不能讓弄虛作假者佔便宜。 (整理/陳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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