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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俗話說,便宜無好貨。當北京推出“限地價、競房價”這種新的土地出讓方式,以期降低房價、保障老百姓買到比市場價便宜的房子時,遇到的普遍疑問就是:質量靠譜嗎?
記者瞭解到,“限地價、競房價”是繼北京嘗試“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公租房面積”等新舉措之後再次推出的土地出讓方式,即在確定地價的情況下,以“價低者得”的原則,由競買人競報未來在該宗地上建設的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承諾房屋銷售價格最低者爲競得人。
北京市國土局公開資料顯示,這次推出的土地位於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東辛秤村,土地面積約19萬平方米,總建築規模約38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面積約28萬平方米,出讓地價限定爲人民幣222285萬元,房屋銷售價格最高限價爲13600元/平方米,競買人按照不少於50元/平方米的競價階梯向下投報承諾房屋銷售價格。
北京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此種出讓方式的探索,引導開發商主動理性降低房屋銷售價格,同時引導區域房價水平定位,滿足北京市商品住房“夾心層”購買人羣的實際需求。
在政府部門看來,這是件一舉多得的買賣。由於地價限定,土地部門的收益可以得到基本保障;由於房價“價低者得”,老百姓又可以買到便宜房;由於體量較大、價格落差較大,其對周邊樓市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
但聽到這一好消息後,公衆質疑:在這樣的設計框架內,開發商會不會爲了奪標而出現價格惡性競爭?房屋質量如何保障?分配會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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