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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支招可申請財產保全
如此看來,由於葉熾堅已經拿到大新大廈[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32套單位的《房產證》,如果他成功全部轉手,對大新大廈13戶居民將極為不利。
對此,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永平認為,理論上說,只要有人願意購買蘇先生等13家住戶所在單位,葉熾堅完全可以順利轉手出去,實現套現脫身的目的。所以,對於蘇先生等13住戶而言,最急迫的事是盡快向全社會告知其所住的房子正處於法律糾紛之中,提醒想購買大新大廈的人不要選擇該樓盤15層至17層的涉案單位。否則,如果真的有人接手涉案單位的話,問題將會變得更為復雜。
那麼,法院是否應該對大新大廈的涉案單位發出“凍結令”呢?朱永平表示,“中國的法律制度裡,‘凍結令’制度還不發達,還沒有法院主動介入的事先凍結涉案財產的具體規定。法院只能被動作為,等待利益相關方申請對發生糾紛的財產進行查封。”
不過,要在判決前保護好房子,也不是沒有辦法,朱永平支招,從目前情況看,13住戶可選擇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在法院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法院可以依職權對財產作出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
但是,朱永平表示,財產保全有個缺陷,它需要申請人提供等價於涉案標的的財物作擔保。記者了解到,大新大廈13戶居民都是經濟條件一般的居民,提供與房子等價的財物作為擔保對他們而言比較困難。
那麼,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是不是沒有財力提供擔保就無法保護好13戶居民的家園呢?對此,朱永平認為,其實,即使沒有擔保,法院也完全可以查封大新大廈涉及“一房二賣”的單位,防止這些單位被惡意轉手,不過,這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首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房二賣”案需要進入再審階段,從案子目前的進展看,中院正在審查是否准予再審,還沒有正式再審,所以13住戶還無法向法院申請查封涉案物業。其次,如果法院要禁止涉案物業再遭惡意轉手,還需要先初步認定葉熾堅與李紹華之間存在借虛假訴訟進行的惡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