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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監會召開年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劉明康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總結通報上半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點任務。
劉明康指出,上半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銀監會緊緊圍繞“主題主線”,深入貫徹年初工作會和第二十二次委務會精神,審時度勢、科學布局、攻堅克難,成效明顯。
——謀遠而動,堅持嚴防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一是做實融資平臺貸款清理規范。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理解支持,著力推進平臺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佔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二是做細房地產貸款風險分類防控,深化“名單式”管理。引導加強信貸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堅持積極科學支持與有效防控風險並重,並對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等做出專門部署。三是做深貸款科學化管理,突出法人導向,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將科學確定貸款合同期限和還款方式作為防控風險的重要舉措,堅持中長期貸款一年兩次還本、利隨本清,並督促盡快補正已簽的中長期貸款合同。四是狠抓案件、集中度和影子銀行等風險的管控。完善案防工作考評辦法,加大現場督導力度,並部署財政賬戶等專項檢查,使上半年案件防控總體保持了較好形勢。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守客戶授信集中度“紅線”,並要求超出標准范圍的堅決壓回。堅持成本對稱,從機制和源頭上打消“影子銀行”業務監管套利動機並防范風險傳遞,及時推進信托公司融資類業務監管、銀信合作業務轉表等工作,嚴禁違規表外“合作”,嚴禁向理財產品提供變相擔保和備用信用支持,並對信貸資產轉讓進一步加強監管。積極防范國別風險及境外風險的跨境傳遞。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提示和規范整頓;加大對非法集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大案件的協調督導力度,推動健全相關案件審理和考評制度。
——常抓不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科學發展。一是著力優化信貸結構。通過持續深入分析和通報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參加淘汰落後產能檢查等,引領銀行業促進產業轉型昇級;通過開展綠色信貸政策後評估、完善統計制度和評價辦法,引導銀行業加強綠色信貸。堅決落實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推動健全西藏銀行業金融體系,加大支持新疆邊境貿易力度。二是著力強化小企業金融服務。及早預見今年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困難和復雜局面,強調小企業貸款增速不得低於同期貸款平均增速,並於5月出臺了十條措施,以提高銀行業服務小企業的動力和能力。截至6月末,小企業貸款餘額同比增長25.9%,增幅高於人民幣各項貸款9個百分點。三是著力深化涉農金融服務。在年初即全面部署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指導做好支持水利改革發展、促進糧食生產等工作。組織四川、甘肅、青海銀行業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加強災區金融服務。大力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截至6月末,全國已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615家,其中369家設在中西部省份,佔比60%。革新准入措施,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推動年內再減少500個機構空白鄉鎮,繼續與團中央合力推進“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取得良好成效。
——求實創新,堅持不斷提高監管能力。一是健全優化監管基礎設施。編制提高銀行業監管有效性中長期規劃,完善非現場監管規程,制定現場檢查質量管理辦法,建立並實施銀行監管統計數據質量管理良好標准,完成銀監會信息化建設5年規劃,監管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建立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功能監管等四個聯席會議機制,在確保專業性的同時強化橫貫聯動性。二是豐富完善監管規制工具。全面推進“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Ⅱ和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同步實施,制定和完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杠杆率管理、流動性風險監管、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等制度辦法。積極強化行為監管,對信用卡、理財銷售和代理保險等領域均提出了規范性要求。三是鞏固提昇國際監管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影子銀行監管、宏觀審慎監管、風險處置框架及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實施方案。
——深自砥礪,堅持加強黨建和內部管理。召開銀監會系統慶祝建黨九十周年表彰大會和主題晚會,組織召開“輝煌銀行業”系列報告會;紮實推進創先爭優活動,以中心組學習為龍頭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認真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要求,深入開展巡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及公務用車等兩項專項治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不斷提昇,厲行節約工作成效明顯。
劉明康要求,下半年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進平臺貸款風險防控。要緊盯新形勢、新問題,從細從實貫徹好既定要求,化解既有風險、嚴控新增風險。對持有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的債務和不做盡職調查、不符合“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行為堅決制止。對“新拆遷條例”帶來的土地抵押落實難、工程建設成本增加和周期延長等問題,要積極通過財政預算或市場化的合法合規方式解決。完善原有平臺續建項目的規范工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禁止用信貸資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臺和新項目;對於到期的貸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貸新還舊。
二是緊抓房地產貸款風險。下半年,必須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一以貫之地執行關於土地儲備貸款、開發商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監管要求。繼續與各地、各部門加強聯動,嚴格落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式”管理。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一定以在建工程為抵押,並及時調整抵押物估值。加強對商業物業抵押貸款、個人消費等非住房類貸款的監測,杜絕各類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同時,繼續對商業地產和二三線城市房地產風險保持關注和警覺。
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力度,支持設立省級、計劃單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資平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緊放貸,增強責任意識,全力支持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鼓勵以銀團貸款形式發放貸款,對於資本金足額到位、管理精細的,優先支持。對保障性住房項目與商業性房地產、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一般性融資平臺項目要進行嚴格區分。建立違約報告和通報制度,做實交叉違約信息共享機制。督促貸款行密切關注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進展,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告。堅持推動科學設定還款方式,項目建成之後一年兩次還本、利隨本清。貸款利率按央行利率政策執行,根據風險原則定價,不准收任何其他費用。
三是紮實推進貸款科學化管理。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三查”上從制度機制、審慎信貸文化建設和人力配備等方面切實做到位,從根本上解決管理不審慎的問題。對違反貸款“三查”規定,虛做“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必須進行處罰。必須要求銀行對企業集團不折不扣地執行受托支付有關規定,不得委托財務公司進行受托支付。做好貸款合同科學補正,對中央明令禁止以及明文要求暫停並進行檢查的項目,不得繼續投入信貸資金;不得貸款和還款期限超長,延遲風險暴露,規避責任;中長期貸款合同不得采用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