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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平方米的房屋,被隔成8個房間,十多名租客混居一處。“今年剛買的新房,誰想到會被糟蹋成這樣?”昨晚,房東朱女士無奈致電本報,反映自家房屋成了羣租客的“樂園”。
“約法三章”沒效果
今年2月,朱女士在閔行鑫都路2688弄天恆名城小區購買了一套125平方米的新房,因不急於入住,她計劃出租。5月28日,朱女士通過中介,以每月2100元的價格將這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借給了一對小夫妻,租期1年。爲防止對方肆意轉租,她還特意在租房合同內“約法三章”,要求租客最多不得超過4人,對方也當場簽字應允。
不料一個月後,朱女士前往新房“考察”租借狀況時,眼前的一切令她傻了眼:整座房屋被“大卸八塊”,客廳、廚房被隔成大小不一的房間,十多名男女混居。“怎麼會這樣,當初不是講好不能轉租的嗎?”朱女士連忙致電最初租房的小夫妻,不料對方竟稱自己是承租人,“怎麼處置房子,那是我們的事。”
隔成8間賺差價
昨晚,記者在朱女士的帶領下來到這間新房,只見房子已被分隔成了8個房間,原本寬敞的客廳與廚房均被硬紙板“一分爲二”,面積最大的房間十多平方米,最小的不過六七平方米。
走進南側一間房內,裏面擠着一家三口,中間擺有一張簡易的雙人牀,地面上則堆滿了各種雜物,凌亂不堪。一名男子說,他與妻子在附近打工,上個月在網上看到這間房的出租信息,以430元的價格租下,“我們纔不管房東是誰,關鍵是租金便宜就行!”據他稱,被隔出的8個房間目前均有租客入住,每間租金在三四百元。
記者注意到,由於羣租需要,房屋的過道內電線密佈,長長的拖線板隨處可見。而在進門處的牆壁上,7只並排的小電錶也頗爲惹眼,“那是二房東給裝的,一間一個,大家各付各的電費。”
此外,因各個房間房門緊閉,整套房屋前後無法通風,室內異常悶熱,到處瀰漫着刺鼻的汗臭味。
收回房屋不違約
朱女士說,她曾多次聯繫那對小夫妻,要求恢復房屋原狀並勸離羣租者,但對方不予理會;而如果強行收回房子,又怕被指違約。
對此,新華律師事務所連晏傑律師認爲,朱女士在租房合同中已對具體“租客數量”作出限制,並得到承租人的書面認可,因此對方出於牟利目的,擅自改變住房結構並轉租,不僅構成違約,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朱女士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無需支付賠償。連律師建議,若承租人拒不搬離,朱女士可向當地房管部門投訴,由其依法整治,或直接向法院起訴承租人。(記者房浩王勤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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