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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二連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向即將購買商品房的市民羣衆發出消費警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向開發商索取《商品房明碼標價書》,明確購房時應繳納的各項費用,防止房地產開發商亂收費。對於拒不提供《商品房明碼標價書》,或者發現其存在價外亂收費行爲的,請及時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進行舉報投訴。
《內蒙古自治區〈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已於2011年5月10日開始施行,二連市也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對全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新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實行《商品房明碼標價書》制度,制度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需將房屋單價、房屋面積、房價外收費等項目報二連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進行備案,並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將《商品房明碼標價書》發放到購房者手中,使其準確瞭解購房時應繳納的各項費用。這一制度的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遏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價外亂收費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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