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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的《2011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項目統計表》顯示,今年將有8家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保障房項目,分別是廣州建築集團、廣州市政公司、廣州地鐵公司、穗和公司、東建公司、安廈公司、番禺海關、華南理工大學。這8家單位將建成供應13395套保障房,佔廣州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總量的15.7%。其中,廉租房4410套,經濟適用房3160套,公共租賃房5825套。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自用土地的,均可以申請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經濟適用房。
廣州市企事業單位大規模建保障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有專家認爲自建保障房有重走福利房老路的嫌疑。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合會研究院院長陳寶存認爲,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不是保障房建設的初衷。目前單位自建保障房面對的羣體主要是1998年房改之後沒有享受到房改政策的人羣,或是之前享受的住房面積太小,不滿足的人羣。這是打着保障房旗號,爲自身謀利益的行爲,將造成國有土地資產的流失,有悖社會公平。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則認爲,單位自建保障房政策看起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對單位自建保障房的監管不力,會產生很多問題。如利用保障房政策,行集資房之實,這可能走回福利房的老路;或企業自身降低保障房申請標準門檻,對多出的住房也不對外提供,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與分配的不公。
也有專家認爲,單位自建保障房具有合理性。北京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認爲,單位自建保障房是不會重回“福利分房”老路,因爲福利分房時代並沒有商品化,住房都是由單位解決。但現在已經進入商品經濟時代,住房渠道多元化,單位自建保障房是有其合理性的。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企業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上將優先滿足本單位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需求。至於這個單位將哪些人定位爲低收入住房困難戶,肯定會和現在政府設立的保障性住房保障羣體的標準是一樣的,不會給予企業特殊的優惠。 矛盾:保障房建設壓力大 催生單位自建保障房 我國計劃今年新增1000萬套保障房,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達的計劃,今年廣東保障房建設任務爲30.62萬套。廣州今年將建設8.5萬套保障房,佔廣東省保障房建設任務的1/4。業內專家認爲,這樣大規模的建設力度使政府面臨着很大壓力,資金和用地方面存在很大困難,這是催生單位自建保障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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