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南開區發展樓宇經濟實施辦法》的頒佈實施,南開區將加快樓宇經濟發展步伐,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和發展前景較好的現有商務樓宇進行重點支持。通過改造升級,在3年內集中力量打造10個“億元樓宇”和15個千萬元、百萬元以上樓宇。
根據《實施辦法》,納入全市重點支持的中心城區商務樓宇,以2010年單項樓宇納稅額度爲標準分級,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支持其升級改造。年納稅額在2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00萬元補貼;年納稅額在2000萬元(含)至4000萬元的,給予800萬元補貼;年納稅額在4000萬元(含)至7000萬元的,給予600萬元補貼。對納入全市重點支持的中心城區商務樓宇,凡新引入外國、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臺灣、香港、澳門的企業結算中心、研發中心、營銷中心以及動漫、創意等高端業態企業和機構的,2011年至2013年其所繳納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由市、區兩級財政按地方分享收入部分的各50%予以獎勵。
另外,在南開區新註冊或由外區遷入的企業,入駐區級重點樓宇的,前3個經營年度每年可享受當年留區稅收40%的政策扶持;入駐普通樓宇的,前3個經營年度每年可享受當年留區稅收30%的政策扶持。納入南開區區級重點樓宇的,該樓宇管理方每年可享受樓宇內屬地註冊企業產生的留區稅收比上一年度的淨增長部分20%的政策扶持;該樓宇的屬地街道或責任部門,每年也可享受與樓宇管理方同等比例、同等額度的政策扶持在南開區註冊並開發建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單體大型商務樓宇的企業,前3個經營年度每年可享受當年開發商務樓宇留區稅收40%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