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物業業委會對抗發展
朗琴園業委會並沒有因爲嘉浩物業是自己招聘來的就放鬆要求,“衝突、指責這都是常有的事兒。”欒繼敏稱。此次公共收益的發放更是將物業與業委會之間的博弈推向了頂點。
“不滿意,”面對業主高高興興領取紅包的場面,4月28日下午,該小區業委會一相關負責人仍明確表達對物業的不滿。據瞭解,業委會認爲物業公司應在對2008年的公共收益58萬餘元進行審計以及業主大會表決後,才能向全體業主發放,“物業私自發放,這明顯沒有按程序走。”
對此,嘉浩物業迴應稱“問心無愧”。“發錢的建議方案公告後,業主們對何時發錢非常關心,有業主在論壇發帖問,也時常有到辦公室來問情況的。從3月15日我們就向業委會提請召開業主大會,但業委會一直稱數額仍在審計中,但實際上從去年5月份就開始審計了。向業主返還公共收益是一件好事,我想業主簽名領取就相當於共同決定。”嘉浩物業經理邢俊霞稱。
對於業委會質疑的公共收益數額問題,邢俊霞表示明細收支均可查賬,“看大家領錢時的開心勁,我想這一步走對了。”
幾乎同時,物業也面臨着業委會關於房屋租賃協議的“彈劾”。前不久,物業將小區4號樓地下一層30平米租給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簽訂30年合同20萬元租金。不少業主喊“租虧了”。業委會指責物業公司私自出租公共財產,物業公司卻認爲在幫業主經營,租金一年一交,都記錄在收支明細中。“業委會的指責令我們很委屈。”邢俊霞稱。
另外,嘉浩物業自入住小區後,也曾和業委會、業主等就停車、安全、環境等方面不斷地溝通。諸如此類的博弈幾乎就是業委會與物業之間的常態。在不斷的調和下,小區物業費收繳率從開始的30%逐漸提高到了90%。“住着很舒服,園子裏風景很好,很安全。”業主陳阿姨稱。
朗琴園大事記
◎2006年3月9日開發商單方提高停車費價格,業主開車堵門。
◎2007年4月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
◎2007年7月開發商在小區內及周圍打井18口,業主擔心深井會致房子倒塌奔走維權。此後,小區開始長達兩年的訴訟。小區深井最後被封。
◎2007年10月16日小區物業管理信託契約出臺並開始運行。
◎2007年11月20日業主罷免前期物業,新物業入駐小區並依據信託契約制度開始服務。
◎2009年7月小區起訴市規劃委,要求拆除小區東南角違建小黃樓。2010年8月,小黃樓拆除。
◎2009年9月小區地庫面臨被拍賣,業主代表奔赴廣東提出執行異議。
◎2011年4月26日地庫最終被賣掉。
◎2009年7月全面清查小區技術圖紙檔案。
◎2010年初小區所有共有產權房屋清查完畢,共清查出開發商無檔案房屋11套,欠繳物業費17萬元。
◎2011年4月26日物業開始向業主發放公共收益。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