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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昨日,省物價局爲此出臺《湖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
記者瞭解到,《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在開盤前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除標明總價外,還要標明建築面積單價、代收代繳費用和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並標明優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條件和優惠方式,不得以籠統的均價(或起價)進行公示。
而且,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價外重複收取已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內的費用;不得在標價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品房經營者銷售商品房不得標示爲成本房、安居房、解困房、微利房等名目。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兌現公示的各項價格承諾,不得使用虛假或不規範的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商品房經營者製作的商品房明碼標價牌(表),由價格主管部門監製,標示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
省物價局表示,在《規定》和《細則》實施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開展一次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公示收費、利用不規範的標價形式和不正當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將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記者周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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