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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企業需在每年的1月31日前,申報商品房項目預(銷)售計劃,包括項目的預計銷售均價、規模、精裝修情況等,主管部門將及時編制年度商品房預售計劃,不如實申報的開發企業將禁止上市銷售,並依法處理。”本月起,島城啓動商品房預(銷)售計劃管理,對新建商品房的供應節奏及銷售價格進行管理。業內人士分析,實行商品房預售計劃備案管理,可以避免市場上出現成交量暴漲或者價格暴漲等情況,從根本上全面規範島城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秩序。
新規
實施商品房預售計劃管理
4月8日下午,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召開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會議,七區五市160餘家有在售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三區五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共300餘人參加了會議。
“從4月起本市將實行商品房預(銷)售計劃管理,開發企業每年1月31日前要申報年度商品房預(銷)售計劃,取得商品房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要申報季度商品房預(銷)售計劃。”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杜本好說。
據介紹,實施商品房預(銷)售計劃管理,意在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合理規劃安排全市年度和季度商品房供應,有效地把握商品房市場的供應節奏。
要求
房子賣啥價要定期申報
根據新執行的政策,開發企業在申報年度銷售計劃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商品房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坐落、土地用途、房屋性質、項目總規模等;商品房項目預計建設情況,包括項目預計建設週期、各期工程建設計劃和進度安排;預計開盤銷售日期;商品房項目的可售房源幢數、套(處)數、建築面積和預計銷售均價;90平方米以下及90~144平方米中小戶型房屋的套數、建築面積和所佔比例;商品房項目精裝修情況以及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這裏面銷售均價、開盤日期、可售房源數量以及中小戶型的套數等信息非常重要,和購房者息息相關的銷售均價、推盤規模及頻率等寫進了銷售計劃,開發企業就不好再做手腳了。”市南區一家地產營銷機構的劉經理說。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取得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申報本企業季度商品房項目預(銷)售計劃,並按照申報的商品房項目預(銷)售預案中確定的銷售時間和銷售價格申請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作用
可避免出現價格暴漲
“新政策實施後,開發企業要上報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對此進行備案管理,就是要對市場進行干預,實現房價的控制目標。”杜本好副局長說,但干預市場並不是控制市場,根本的目的還是維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以去年的10月份爲例,新房成交量突然達到13517套,這一成交量甚至創下了國內各大城市的成交紀錄,成交價格也達到了青島市的頂點。”杜本好說,實施商品房預售管理之後,就可以從根本上避免這種情況。
“新的政策如果能控制好供應節奏,並對銷售均價變化進行監管的話,可以避免市場上出現成交量暴漲或者價格暴漲的情況。”樓市分析人士張百忍說,由於成交價格會受到供應量的影響,因此控制推盤節奏就顯得非常重要,而對推盤節奏的控制也成爲不少不良開發商捂盤牟利的手段之一。
在當天的新政策發佈會上,杜本好副局長多次提到要增加中小戶型商品住房的供應量,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來實現島城“今年房價漲幅要明顯低於年度人均收入漲幅”的房價控制目標。
各區、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應在每季度首個月底前將編制好的季度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計劃報青島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備案,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應當即時依據備案情況彙總編制全市的季度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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