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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新“津六條”
天津出臺6條新措施調控房地產市場,房價超3萬/平方米土地增值稅增至5%,保障房暫不預徵,房價實時監控,嚴控酒店型公寓規模等。
1月18日土地閒置費徵收標準
天津市土地閒置費徵收標準正式出臺,2月1日起執行。對閒置1年以上的必須收取閒置費,閒置2年以上必須收回土地使用權。
1月23日土地管理辦法
本市公開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底價不得低於評估確認的土地價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政府淨收益額不得低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5%。
2月21日“津十條”
天津市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禁購第三套住房,能夠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禁購第二套。
2月27日天津房企管理規定
天津市房企按企業條件分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暫定資質。沒有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在天津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3月15日天津公租房管理辦法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當天發佈施行,首批推出3000套公租房,面向三類羣體。
3月15日預售金監管比例調整
3月15日起天津商品房預售金監管比例調整,根據區域劃定,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宅預售資金監管比例達33%,濱海爲38%。
3月22日商品房明碼標價
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規定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3月30日天津房價控制目標
天津房價控制目標出爐,目標中明確規定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同時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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