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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日發佈最新數據,截至3月31日,全國657個城市(包括287個設區城市、370個縣級市)中,已有608個城市(包括281個設區城市、327個縣級市)公佈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佔92.5%。國家統計局統計並公佈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70個大中城市,均已公佈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在不少城市已公佈的控制目標中,絕大多數將控制目標定在10%,依據的是當地國民生產總值增速10%,而將應當依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放在一個比較其次的位置,或者根本就沒有考慮進去。
在這樣的控制目標作用下,意味着房價一定還會上漲,只是漲幅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問天律師事務所李雪森對房地產價格問題做過專門研究,他認爲,政府完全可以用價格法,公佈開發商成本,對暴利者運用價格法進行重罰。他說,政府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治理“蒜你狠”及其他農產品漲價,正是運用價格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整治房地產價格也一樣能起到效果。
據瞭解,國務院近期已派出八個調查組,分赴全國各地對先前出臺的樓市調控效果進行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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