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27日發佈《進一步穩定鄭州市住房價格的通知》,將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確定爲:同比價格指數漲幅不高於年度經濟發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根據鄭州市政府公佈的相關數據,控制目標將不超過10%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