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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住房一天還沒住就成了危房,簡直讓人氣炸了肺。而當我們想要維權時,卻發現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章監管,竟陷入求告無門的境地。”近來,記者接到不少南京市民反映,在生活中都曾遭遇過相鄰住戶裝修野蠻施工帶來的煩惱。而由於缺乏明確的規章約束,即使想要維權也面臨着諸多難點。他們呼籲,相關部門能夠從法律層面加以完善,對這種行爲加強監管。
新房被砸卻遭遇維權難
業主:
“我們小區在今年1月剛剛交付,就在我們興高采烈地準備裝修入住時,才發現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向記者反映問題的王先生家住南京雨花臺區先鋒青年公寓,他告訴記者,3月10日他去看房,竟發現在臥室部分與隔壁住戶共用的牆體上,存在着明顯的毀損痕跡。細心的王先生趕緊查看,這才意識到,該牆體與隔壁相鄰的一端,已快被裝修施工掏空了。“原本厚度爲20釐米左右的牆體,竟被挖掉了近18釐米深,整面牆現在只剩下2釐米厚的薄薄一層。”
“牆體受到如此嚴重程度的毀壞,安全性和隔音性都嚴重受損。”氣憤的王先生將問題反映給了物業,但物業拿肇事業主也沒轍,無奈下王先生只能向雨花臺區房管局投訴。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做了調查,也對相鄰住戶下達了整改通知,但當事業主卻始終不露面。這導致急等着裝修用房的王先生十分焦慮。王先生想不通,“物權法的出臺,已經明確了不動產產權人有追索由此受到損失的權利,爲何在實際操作中還會有諸多疑難?”
僅靠物權法維權有盲點
律師:
“王先生家被砸的牆體屬於普通的填充牆,不屬於承重牆,對於王先生的遭遇我們也十分同情,但由於房管局的工作只屬於民事範疇,當前能做的就是儘量勸說相鄰業主,要求其完好修復被損壞牆體。”雨花臺區房管局房屋安全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王先生所提的希望能就此事要求相鄰業主進行賠償的訴求,恐怕只能通過司法途徑傳達這個呼聲,“而獲得賠償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爲向法院舉證太難。”
而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與王先生有過類似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數。如家住下關區某小區四樓的吳女士,就曾因爲樓上住戶做裝修引起劇烈震動,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她去找業主理論,竟遭到對方惡意羞辱,吳女士被氣病了,兩個星期沒能上班。此後吳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樓上住戶承擔損失賠償。但法院以吳女士無法提供證據表明生病與裝修有因果關係爲由,駁回了她的請求。
“雖然物權法有明確表述,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
予賠償。但究竟賠償標準是什麼,該如何認定,目前都還沒有具體說明。”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南京涉及物權糾紛的案例每年不下百起,但真正能夠通過訴訟獲得補償的寥寥無幾。
立法對該行爲加強監管
呼籲:
“針對裝修野蠻施工問題,利用物權法維權最大的難點在於,即使認定相鄰業主存在違規施工,也只能責令其恢復原狀。業主想要追討賠償,舉證實在太難。”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的胡律師告訴記者,物權法雖有明確規定:不動產權利人違反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等有害物質,給相鄰住戶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但是這些傷害往往停留時間很短暫,受害人很難舉證,這導致受害人即使花費大量物力、精力打贏官司,依然得不到任何補償。
“物權法的規定還只是原則性的,如果想對裝修野蠻施工問題進行根治,還需要靠更爲明細的地方性法規來輔助。”爲此不少南京市民呼籲,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在物權法的基礎上,針對裝修野蠻施工問題進一步立法,來保障市民的相鄰權:對於裝修操作野蠻施工認定存在的,就要給予嚴厲的處罰;與此同時,也要建立起受傷害人的傷害補償評估機制,依照野蠻施工的性質、惡劣程度評估其對相鄰住戶造成的影響和傷害,並在此基礎上要求其承擔賠償義務。南京住房主管部門相關人士對此也表示,樂見該法律能夠早日出臺。
◆司法解釋◆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係時所享有的權利。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爲原則。如果因權利的行使,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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