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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地址變動,陳先生打算退掉先前在濱海大道附近租賃的房屋。可房東卻要扣留他150元的押金,稱這是退房必須交的換鎖費。經嶗山區12315投訴中心調解,房東爲其結清了租金,未收取該筆費用。
廣東來青做生意的陳先生於去年8月份,租下了濱海大道附近的一個單間房。近日,因爲生意有所變動,陳先生打算退掉房子回廣東。可房東卻要求扣除他房租押金中150元作爲換鎖費。陳先生認爲房東的這項收費不合理。而房東王先生對工商人員解釋說,這是爲了後來房客的安全考慮。他說,去年年底,一鄰居就因爲換了房客沒換鎖,導致前任房客回來偷東西,從而引發了索賠糾紛。
對此,執法人員認爲,雙方在簽訂租房合同中除非有明確規定,否則房東臨時收費屬於單方面變更合同,違背了《合同法》相關規定。經調解,房東給陳先生結清了租金,及時退房而未收取換鎖費用。(記者苑菲菲通訊員姜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