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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一個月裝好的櫥櫃,拖了3個多月還未完工。市民朱女士叫苦不迭:“現在賣家不僅沒裝完剩下的櫃子,還推卸責任拒不支付違約金。”
去年11月30日,朱女士在民意四路一家名爲“澳柯瑪整體生活館(藍寶整體櫥櫃家居經營部)”的店鋪,訂購了一套總價8300元的櫥櫃並付了全款,賣家承諾12月底左右完工。付款後遲遲無人上門安裝,朱女士再三催促,該公司總經理江蘭於今年1月7日寫了一份保證書,答應1月20日左右完工。但實際上第一次上門安裝是在2月25日,至今部分吊櫃和櫥櫃檯面仍未裝好。
記者昨日見到了這份保證書,上面蓋有該公司公章。該公司總經理江蘭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爲,是買方朱女士未按照設計圖紙尺寸購買抽油煙機,導致櫥櫃需要返工才耽誤時間,公司不應爲此事負責。
而據朱女士出具的購買發票顯示,抽油煙機買於櫥櫃設計之前。她說,購買抽油煙機後就將相關數據給了公司設計師,但目前該設計師已離職,手機停機,無法聯繫。
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認爲,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朱女士所簽訂的合同上雖沒有關於違約金的具體規定,但仍可要求給予賠償。(見習記者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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