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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條』在戶籍等方面對居民購買房屋進行了較為嚴格的限制,豐臺法院從研究中發現,新規定容易導致離婚案件中出現雙方激烈爭奪房產和一方放棄全部房產將房產歸另一方所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現象。目前,該院在立案和訴前調解階段已接到多起類似案件的諮詢。
在此類案件諮詢中,夫妻雙方爭奪房產比以往更加激烈。據介紹,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非京籍人士的離婚案件中。由於『京十五條』對外地人購房的嚴格限制,夫妻雙方都想取得房屋產權,以免將來無法購買房產,以致雙方對房產的爭奪比較激烈,分歧較大,大大增加了離婚案件調解與裁判的難度。
此外,承辦的法官還表示,夫妻為規避新規,采取『一方棄房』的虛假離婚訴訟可能增多。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涉及房產較多的無爭議離婚案件中。此類情況下,夫妻雙方一般對離婚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且財產分割多涉及兩套或兩套以上房屋,將全部房產都協商歸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婚後再行購買房屋,然後再復婚,以此規避『京十五條』對同一家庭購買多套房屋的限制。
為了應對相關情況,法院積極制定了應對措施,對於真實離婚案件中雙方爭奪房屋的情況,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戶籍身份、子女住房需求、自身住房需求、經濟條件等因素,正確合理分割房產。對於虛假離婚案件,一方面在案件審理的各個階段充分行使釋明權,明確告知當事人相應法律後果以及訴訟風險,使當事人主動放棄訴訟;另一方面,積極采取各種措施核實當事人真實訴求,一經查實是虛假訴訟的,及時駁回原告訴求,並按照法律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記者劉可通訊員張海波謝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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